煙草在線據《馬尼拉公報》報道編譯 菲律賓預算管理局(DBM)已經向生產煙草的當地政府機構(LGUs)分配34.5億比索,這代表當地政府在罪惡稅改革法帶來的稅收中的份額。
預算管理部秘書佛羅倫西歐 B·阿巴德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分配給生產煙草的當地政府機構的資金來自政府2012年征收的消費稅,但該資金被指控違背2014年通用撥款法(GAA)。
阿巴德表示,預算管理局已經為該資金發布特殊分配指令(SAROs)和現金分配告知(NCAs)。
一旦地方預算備忘錄69號(2015年2月18日)中所要求的文書被提交,阿巴德表示將繼續向地方政府機構發放資金。
“向生產煙草的地方政府機構支付消費稅,說明菲律賓人繳納的稅收最終有助于菲律賓同胞們的利益,”阿巴德說。
“煙農們如今可以獲得預算支持,通過幫助他們增加產量或增加收入的生活和合作項目來實現自立,”他補充說。
生產白肋煙和本土煙草的當地政府機構獲得了根據共和國法(RA)8240征收的煙草產品消費稅增量收入的15%。
同樣,生產本土產弗吉尼亞卷煙的當地政府機構獲得根據共和國法7171征收的卷煙消費稅的15%。
但是,阿巴德澄清說,34.5億比索資金的分配僅僅是要分配給生產煙草的當地政府機構全部煙草消費稅份額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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