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雅虎新聞報道編譯 新加坡衛生部長11月27日提醒公眾,水煙禁令于11月28日生效。
“根據頒布的禁止煙草產品法規——煙草(廣告和銷售管制)法案第15章,自2014年11月28日開始在新加坡禁止水煙,”衛生部長在一份公開聲明中表示。
任何人觸犯該禁令將被處以不超過1萬美元的罰款或者不超過6個月的監禁,或二者并罰。再犯者罰款將高達2萬美元并且監禁長達12個月,或二者并罰。
但衛生部長表示,作為一項過渡時期的措施,當前持有執照進口或銷售水煙的煙草進口商和零售商將被準許繼續進口或銷售水煙,直到2016年7月31日。
部長補充說,鼓勵那些掌握從事無證進口、分銷、銷售或提供水煙銷售經營者線索的人,在工作時間通過熱線(66842036或者66842037)向警察報告。
衛生部議會秘書Faishal Ibrahim在11月初宣布了該禁令,并稱此舉是“基于水煙帶來的健康風險,以及為了阻止水煙在新加坡的進一步擴散和鞏固。”
作為回應,部長在之前也表示一旦禁令生效,新加坡人將不能為了個人使用而從海外將水煙帶入國內。
一些水煙吸煙者表示一旦禁令生效,他們將轉向卷煙或者到海外吸水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