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煙業通訊》報道編譯 歐洲委員會表示,英美煙草、歐盟成員國和歐洲委員會之間簽訂的《2010年反欺詐合作協議》不包括免除英美煙草公司“承擔過去涉及非法貿易行為引起的任何民事索賠”的條款。
該委員會對比利時政治家及法蘭德斯的歐洲議員Bart Staes的問題做出了以上答復。
Staes在他的問題序言中表示,2010年7月15日,英美煙草公司與歐盟簽署了一項打擊非法煙草貿易的協議。
英國皇家稅務海關總署發布的一份新聞稿稱,英美煙草公司的協議中有一個免除該公司過去的走私責任的條款,該條款顯示“免除生產商(英美煙草公司)承擔因過去涉及非法貿易行為的任何民事索賠,”Staes說。
“歐洲反欺詐辦公室(OLAF)網站上沒有提供能證明這樣一種條款的任何信息。”
Staes要求歐洲委員會對英美煙草和歐盟之間達成的2010年煙草協議中是否存在這樣的條款給予明確或否定的答復。
“歐洲委員會很愿意通知該議員,在英美煙草公司、成員國和歐盟之間達成的《2010年反欺詐合作協議》中不存在這樣的條款,”歐洲委員會在其書面答復中稱。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