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悉尼先驅晨報》報道編譯 聯合政府在煙草巨頭菲莫亞洲公司挑戰澳大利亞煙草平裝法律的訴訟中獲勝。這意味著吉拉德政府在2011年引入的平裝法律將繼續實施。
新加坡仲裁法庭發布一致決議,同意澳大利亞政府的立場,即法庭無權受理菲莫亞洲公司的要求。
菲莫亞洲公司駁回決議,稱無論在澳大利亞或者任何其他地方,平裝都沒有取得效果。
菲莫國際高級副總裁Marc Firestone在一份聲明中稱,“很遺憾結果完全依照澳大利亞選擇的程序而定,而不是想想平裝是否合法,或者它是否有效果。”
農村衛生部長Fiona Nash支持該決議,稱平裝是一項符合澳大利亞國際義務的合法的公共健康措施。
Nash女士還說,“我們支持法庭的一致決議,同意澳大利亞對菲莫亞洲公司的訴訟沒有聽證權利的立場。”
“吸煙對澳大利亞人有無盡的傷害,導致人們罹患癌癥、肺病和心臟病,傷害了我們的家庭。”
她說,“聯合政府積極推進卷煙平裝,并全面投資致力于降低吸煙率。”
澳大利亞公共衛生協會同樣支持該決議。該協會發言人Mike Daube博士,曾擔任建議實行平裝的澳大利亞政府專家委員會的主席,他說,“這是公共健康的巨大勝利。煙草業竭盡全力的法律斗爭又一次失敗了。”
仲裁保密協議意味著判決的實質內容此階段還不能公布。
一旦相關保密協議解除,仲裁的責任主體——常設仲裁法院——將在它的網站上公布這一判決。
這意味著仲裁結束,除了其它有關澳大利亞經濟復蘇成本等程序以及菲莫亞洲公司可能在新加坡尋求的任何上訴。
據悉,聯合政府曾收到法律建議,稱此挑戰可能會失敗。
菲莫亞洲公司利用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對澳大利亞提起訴訟。這也是澳大利亞面臨的第一起此類訴訟。
它挑戰了1993年英聯邦成員國政府同香港政府就投資促進和保護所簽訂的協議下澳大利亞卷煙平裝的規定。
菲莫亞洲公司辯稱,澳大利亞卷煙平裝措施對澳大利亞的投資征稅違反了該協議的第6款。
它還進一步辯稱,澳大利亞卷煙平裝措施違反了該協議Article 2(2)的義務,即公平對待菲莫亞洲公司的投資。
該公司稱,卷煙平裝是一個非常不合理以及歧視性的措施,菲莫亞洲公司的投資保護和安全被全權剝奪。
菲莫亞洲公司還對聯邦政府的平裝法律提出質疑,稱根本沒有達到承諾的健康結果。
它在一次新聞發布中稱,“澳大利亞前工黨政府就公共健康利益做出了大膽承諾,稱被成為政策試驗的平裝法肯定會起到效果。”
“試驗持續了三年,一系列的數據一致表明沒有達到承諾的結果。”
但是澳大利亞公共衛生協會的首席執行官Michael Moore說該法律有效果。
Moore先生稱,“澳大利亞成人和兒童的吸煙率都在下降,煙草銷售量也在下降。”
“現在煙草公司在阻止保護健康措施的這項重要的法律訴訟中再次失敗。這傳達了一個明確的信息,平裝是有作用的。”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