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南方日報》報道??? 2012年9月1日,廣州控煙新條例實施后即開展了夜間執法。時隔一年,廣州市愛衛會于前日再一次組織全市聯合行動,在夜間實施控煙執法。晚飯時間正是酒樓飯店食客最多,吸煙違規最嚴重的時段,行動果然再次收獲了成功,共查獲煙民15名,罰款750元。執法中,記者又一次看到了煙民的眾生相:有認罰的,也有喊冤的、抵賴的,更有逃之夭夭的。
據悉,由市城管委副主任帶隊的機動聯合執法組開出7張個人違法吸煙罰單,集中行使了文化、食品、環保等方面行政處罰權的荔灣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也首戰告捷。越秀、海珠、天河3個小組則未開出罰單。
喊冤
控煙區內設“吸煙區”
19時20分許,正是餐廳食客最多的時候,控煙執法人員來到了較場西路一家叫“靚點”的餐廳。眼尖的執法人員將在餐廳最角落處吸煙的食客抓了個現行,并拍照取證。在證據面前,食客表示自己是守法公民,愿意接受處罰,并掏出一張百元大鈔交給執法人員。
正在此時,經人提醒,食客看到了離其不到半米的墻面上貼有“吸煙區”的標志,而且2米范圍內共有2個同樣的標志,其中1個貼在了寫著“消防栓”字樣的墻面上。
“我就是看到這個‘吸煙區’的標志才在這里吸煙的”,食客立即對執法人員喊冤。
負責餐廳控煙的食藥監部門執法人員當即查看了墻上的標志,認為食客是由于餐廳的誤導才吸煙的,決定取消處罰,并將100元還給了該食客。
隨后,執法人員叫來了餐廳經理,向其指出,吸煙區應該遠離人員密集區域和行人必經的主要通道,并有獨立的空調、排氣裝置,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但是該餐廳的吸煙區與非吸煙區相連,沒有遠離人員密集區域,相當于在控煙區內設“吸煙區”。據此,執法人員決定對其開出整改通知書,責令該餐廳在15日內整改,取消吸煙區或者設置合法的吸煙區,否則罰款1萬—3萬元。
餐廳工作人員立即按照執法人員的要求,將貼在墻上的“吸煙區”標志揭了下來。
抵賴
老煙民丟掉煙不認賬
5分鐘后,執法人員驅車趕到東川路,來到附近一家叫“八勝”的餐廳。在餐廳外,透過玻璃門,執法人員就看到了餐廳內有食客正在抽煙,于是立即沖進餐廳內,準備拍照取證。
一名60歲左右的男食客見身穿制服的執法人員進來,“慌不擇路”地將手上正在燃著的一根香煙丟到地上,意圖逃避處罰。執法人員立即將其腳下燃著的香煙拍了下來,并告知該食客在餐廳內控煙區域吸煙,違反了《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決定對其處以50元的罰款。
該食客(自稱姓陳)卻說自己沒有吸煙,一旁的另一名男食客甚至揮舞著手中的一盒香煙說:“誰說我抽煙了,你們有證據嗎?”執法人員則再次向其指出陳姓食客丟下的正在燃著的香煙。
雙方僵持幾分鐘后,一同前來執法的警察也上前,明確指出陳姓食客吸煙被現場發現,要求其配合接受處罰。
“酒樓又沒有告訴我這里不能吸煙。”在人證、物證俱全的情況下,陳姓食客雖然承認自己吸煙了,卻又企圖抵賴自己的違規行為。
當執法人員指著周邊顯眼的“禁止吸煙”標志向其說明時,該食客竟又大聲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哪條法律規定我不能吸煙了?我吸煙四十幾年了,從學生時候開始就吸煙。”
執法人員就向其展示了《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在事實和《條例》面前,陳姓食客轉又稱其在抽煙時沒人提醒他不能抽煙,他因此以為那里是吸煙區,甚至說餐廳也有錯,要求餐廳和他“一人一半,各承擔罰款25元”,他才接受。其間,和陳姓食客同桌吃飯的4名食客在一旁附和,向執法人員吼著說不可能交罰款。
在僵持了30多分鐘后,通過警察和執法人員的耐心勸說,陳姓食客才最終交了罰款。
??? 擋門
拿“有小孩”做護身符
21時30分左右,執法人員來到了位于東曉路上一家提供KTV等娛樂服務的堂會。進入堂會后,執法人員透過房門的透明玻璃巡查首間房,即發現了一名正在抽煙的男子,于是立即拍照取證。在證據面前,該男子當場即交了罰款。
隨后,執法人員繼續巡查。在該堂會二樓巡查時,執法人員透過門外的玻璃發現一間廂房內有一名男子正在吸煙。執法人員與隨同記者立即在門外拍照取證,隨后準備進去對其進行處罰。正在這時,一名滿身酒味的男子走到了門口,阻攔正欲進門的執法人員和記者,將執法人員和記者全部推出門外,并將門關上了。
隨后,執法人員又一次單獨推門進去,對方則以有小孩在內又將執法人員推了出來,并幾個人抵住包廂門。此時,聯合行動的警察走了過來,敲了包廂門,要求其配合執法人員執法,對方才開門讓執法人員進入。但是,煙頭已經被掐滅,執法人員進去后并沒有罰款就又出來了。
在場的記者當即拿著拍到的吸煙場景,問執法人員為何不處罰違規吸煙的煙民。對此,執法人員回應稱包廂內有未成年人在場,并且煙頭已經熄滅,就不再處罰,同時將要求堂會經營者加強管理。
“走佬” 扔下煙頭奪路而逃
對上述堂會巡查結束后,執法人員正準備離開,卻在一樓大堂撞上了一名正在吸煙的中年男子。走在前頭的警察當即指出其行為違規,準備請文化部門的執法人員前來罰款。正在此時,該男子立即將燃著的煙頭掐滅,扔在地面,奪門而出。
一名警察緊隨其后,追了上去。該男子從堂會出門后,即快步向右后方逃跑。警察不得不加快腳步,小跑向前,追上了十米開外的男子,并將左手搭在該男子的左肩上,以穩住他。
男子很快又掙脫了警察的手,并經過斑馬線跑過一個路口。警察也馬上跑過去,再度以上面同樣的方式貼到男子右側,但男子還是掙脫了,在繼續追了十幾米后,警察與該男子距離越來越大,最終還是原路返回了。
“為什么不把他抓住呢?”記者問。
“他違反的只是法規,不是法律”,警察回應,由于該男子違反的不是《治安處罰法》,要抓他也沒有依據。
當晚執法行動中,“走佬”還不止這一個。19時許,在執法行動剛剛開始的時候,執法人員來到較場西路的置地大廈,剛從2樓電梯口出來,發現正在一家餐廳外的公共走廊上等候就餐的人群中,就有兩名年輕女子正在抽煙。執法人員拍照取證后即要求其出示身份證并交罰款。可是兩名女子卻往扶梯方向走去,執法人員緊隨其后叫住她們,讓其在扶梯旁走道上等候開罰單。不過,她們并不理會,就從扶梯走下去了。由于沒有警察在場,食藥監部門的執法人員也不敢去追她們,只能喊她們回來。但這兩名女子最終還是逃走了。
就在此時,一名手持燃著的卷煙的男子也從一家餐廳向扶梯口走過來,執法人員也立即過去,要對其進行處罰。可是,該男子扔下煙頭就徑直從扶梯往樓下跑開了,執法人員也無法追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