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雪茄協會和雪茄公司(包括ITG雪茄公司、瑞典火柴北美公司和斯維什國際公司)提起訴訟后,聯邦上訴法院取消了費城禁售風味煙草產品的規定。因此,至少目前可以繼續在該市銷售此類產品。
原告在訴訟中表示,根據賓夕法尼亞州特有的優先購買權條款,市政當局不能加碼監管聯邦煙草銷售法規業已管轄的內容。因此,具有相同“標的物”的州煙草限制顯然違背了這項條款。
費城2019法令是在美國食品與藥物監督管理局(FDA)提出薄荷醇卷煙和風味雪茄禁令之前通過的。該法令禁止銷售除煙草風味特征以外的產品,但豁免了煙草產品的分銷業務。該市大部分銷售額來自煙草產品,且不向未成年人銷售。
該市在上訴中辯稱, 賓夕法尼亞州法律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產品,并優先于地方法規(如果內容有沖突),但并未對成年人可以合法購買風味雪茄的地方施加限制。上訴法院不同意,稱該法令還涉及青少年接觸煙草的問題。實際上,該市正在努力解決這一問題。
美國巡回法院法官大衛·波特(David Porter)寫道,“費城采取的措施不足以解決問題,并試圖強加額外的要求,先前條款明文禁止這樣做。”
法院還發現,這些公司的收入將無法收回。因為根據該州的《侵權索賠法》,該市可以免于提起金錢損害賠償。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