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電報道,近日,美國愛荷華州總檢察長湯姆米勒宣布,JUUL Labs Inc.將更新其廣告和零售做法,并在四年內支付500萬美元,以解決可能違反愛荷華州《欺騙性貿易行為法》的行為。
“該協議在JUUL設備和煙彈的真實廣告和促銷方面取得了平衡。”米勒說,“電子煙應該作為一種危害較小的替代品向吸煙者推廣,而不是向年輕人推廣。”
“此外,該協議將為愛荷華州的年輕人提供資源和教育,他們成為公司產品的目標并成為用戶。”
米勒聲稱JUUL將愛荷華州21歲以下的人暴露在其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ENDS)之下,這違反了愛荷華州的《欺騙性貿易行為法》。
根據協議,JUUL將在未來四年每年向愛荷華州衛生與公共服務部撥款125萬美元,用于:
為愛荷華州提供戒煙幫助;
資助教育或預防計劃;
建立支持預防ENDS使用的研究;
促進年齡驗證技術的采用;
執行相關計劃以支持愛荷華州和聯邦法律。
Juul公司還同意更新其廣告和促銷做法,包括:
不得針對愛荷華州的青少年進行JUUL產品的廣告、促銷或營銷;
不直接資助或開展任何青年教育運動或預防活動,或在愛荷華州提供青年教育計劃或活動;
不得在JUUL產品的任何促銷、營銷或廣告中描述或刻畫任何35歲以下的個人;
不得在其任何促銷、廣告或產品營銷中使用卡通;
不支付JUUL產品或品牌在愛荷華州的電影、電視節目、戲劇作品或現場表演中的位置;
不得銷售、宣傳、營銷、分發或許可帶有JUUL名稱的服裝或商品。
在獲得FDA授權之前,不得銷售或宣傳任何口味的JUUL產品。
要求個人在首次訪問其擁有或運營的任何網站時進行年齡驗證。
不得在宣傳材料中將其產品中的尼古丁含量與可燃煙草產品中的尼古丁含量進行比較。此外,它必須披露其產品中每毫克尼古丁的含量。
關于其產品的零售,JUUL同意:
不得在柜臺后面以外的零售地點的任何地方展示JUUL產品,或允許客戶在沒有零售機構員工協助的情況下取用產品;
將在線交易限制為每月不超過兩個JUUL設備,每年不超過10個JUUL設備,以及每月不超過60個JUUL煙彈;
采取合理措施將愛荷華州的零售交易限制為每次交易只能使用一臺JUUL設備和/或16個JUUL煙彈;
不向21歲以下的消費者銷售商品;
繼續建議信用卡公司在消費者的信用卡對賬單上印上“JUUL TOBACCO Product”;
不向愛荷華州消費者提供免費的JUUL產品;
最后,JUUL同意指定一名合規官,以確保其與愛荷華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的協議得到遵守,并解決與合規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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