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烏克蘭新聞機構報道編譯 禁止在餐飲機構、政府和地方自治機構、其他國家機構和公共交通候車站內吸煙的法律,已經生效了。
該法律在公布后的六個月后生效。
法律禁止在企業、機構、所有形式的組織、酒店、旅館、機場和車站指定的吸煙區以外的地方吸煙。
該法律要求有關處所的業主或出租人分配專門的地方用于吸煙,其中總面積不超過建筑物或者場所總面積的10%。
此外,這些地方必須裝備有通風口;這里必須放置吸煙危害的信息。
該法律定義了違規的處罰。
特別是,在餐飲場所放置煙灰缸或吸煙,將會罰款1000到10000格里夫納不等。
對于沒有分配專門吸煙場所和配備通風口的場所,實施同樣的罰款。
此前版本的《預防和減少煙草消費以及吸煙健康有害的法律措施》,要求公共餐飲場所留出至少50%的場所用于服務不吸煙的人。
烏克蘭的新聞此前報道,烏克蘭議會于5月24日采納了法律草案,亞努科維奇總統于6月13日簽署了法案。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