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21世紀經濟報道》報道 從接到案情報告到正部級高官辭職,只花了六個月時間。
2012年5月,瑞典煙草公司瑞典火柴向歐盟委員會報告,來自馬耳他的一名企業主涉嫌計劃賄賂歐盟官員。這位企業主向瑞典火柴稱,他能夠通過向歐盟健康和消費者政策事務委員約翰·達利付錢,從而影響他在一項可能的煙草立法上的立場。
歐盟委員會立即將此信息通報給了反欺詐辦公室(簡稱OLAF)。OLAF展開了深入、迅速的調查。
調查結果表明,約翰·達利沒有直接參與到行賄受賄事件中,他與這家公司之間也沒有發生實際的財務轉賬。盡管如此,證據證明達利對這名馬耳他企業主的意圖和行為是知情的,包括這位企業主曾經使用達利委員的名字和職位來獲取經濟利益。
達利于2012年10月辭去歐委會委員職務。OLAF對此案件的調查已經終結,調查報告也移交至馬耳他司法機關。案件目前正在司法程序中。
吉萬尼·凱斯勒在其布魯塞爾辦公室對本報記者說,這起標志性案件的成功查處表明,在面對腐敗指控時,歐盟機構和OLAF運作非常有效。私人企業、歐盟委員會、OLFA以及國家權力機構的合作,能夠對案件展開詳實深入的調查。
“雖然腐敗案件的發生相對較少,但仍舊是我們授權調查范圍內很重要的一部分。在目前的宏觀經濟狀況下,反腐敗比以往更重要。”吉萬尼·凱斯勒說。
對反腐法律體系,吉萬尼·凱斯勒介紹說,《歐盟委員會工作人員條例》規定了針對歐盟公務員最基本的規范,包括接受禮物和饋贈,利益沖突報告,對舉報人的保護等等。刑法條款則是針對歐盟官員的腐敗犯罪行為,同時,歐盟反腐敗公約也對此做出了規范。
按規定,歐盟官員必須以歐盟利益為唯一標準來行使權力,不能受歐盟以外的任何政府、組織或個人的影響。沒有所在指定機構的允許,歐盟官員不能接受來自歐盟以外的政府或者其他渠道的禮物、饋贈、榮譽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報酬。
同時,如果歐盟官員有外出活動,不管這是不是對方邀請,都需要首先得到指定機構的允許。如果影響到官員履行職責,或與歐盟的利益相沖突,這種外出活動將被拒絕。如果外出活動有變化,官員也需通知指定機構;如果這種變化發生上面講過的產生沖突的情況,則也可能被撤回。
如果官員的配偶有就業并能獲得報酬,則必須向其所在的機構上報;配偶的職業性質必須與這名官員沒有利益關系。如果官員不能自證,那么將會被在一定時間內停職,所在的指定機構應該在與聯合委員會商討后做出決定,該官員是否能夠繼續留在其位,或者換崗。
OLAF的調查工作也促進了反腐敗制度的完善和推進。在1999年至2003年,一位歐盟委員會農業和邊遠地區事務部門的官員,違規向法國和荷蘭的公司提供了出口退稅的機密信息,并獲得回報和好處。在比利時警方2003年展開搜查前,OLAF以及比利時司法部門從2000年開始對此案件進行了秘密調查。這名官員立即被停職。2011年9月,這名官員被開除,公務員補償金也被降至最低的水平。
這起案件后,歐盟委員會規定,在其下所有機構中的敏感職位上,同一個人不能就職超過5年。歐盟委員會對類似犯罪行為采取一系列預防性措施,以降低再次發生的風險。
預防腐敗的發生,也提前到了官員遴選環節。OLAF曾對一個歐盟機構的官員遴選程序中發生的違規行為做過調查。調查發現,一名候選人在競崗過程中對提問的回答,與規范回答非常相似。有理由懷疑,在未被授權的情況下,這個機構有官員違規向該候選人提供了材料。
OLAF的調查發現,的確有高級官員通過私人郵箱向這位候選人提供了問題和規范回答。兩人是朋友關系。其后,這名高級官員辭職。
吉萬尼·凱斯勒表示,“歐盟委員會對腐敗零容忍”;歐盟官員有責任向OLAF舉報可能的欺詐、腐敗和職業違規行為。由此,相對來說,歐盟機構中的腐敗案件比較少。
評論:
歐盟委員會對達利案件的處理,明確表明了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在實踐中,對貪腐零容忍是國際慣例。《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就貫徹了世界各國對腐敗的不容忍態度,十分顯著地體現了懲治犯罪的嚴厲性特點。“防微杜漸”這一成語充分表達了這種做法的必要性。這和醫學上以預防為主的思路一致。如著名的中醫典籍《內經》說:“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膚,其次治筋脈,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臟……夫病已成而后藥之,亂已成而后治之,譬猶渴而穿井,斗而鑄錐,不亦晚乎!”這句話啟示我們:隱患要及時清除,以免釀生更大禍端。只有樹立對腐敗零容忍的態度,官員才不會有僥幸的心理,才能遏制小貪變大貪的衍生路徑,才能把腐敗降到最低程度,真正做到讓人民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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