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人民網報道 記者剛來蒙古國首都烏蘭巴托工作時,發現無論在大街小巷,還是學校門前,每天都有出售小商品的流動商販。他們除了向學生出售口香糖、餅干、飲料等食品外,還出售卷煙,而且可以論支賣,1支卷煙30或50圖格里克(1元人民幣約合230圖格里克)不等。每當下課時,很多學生都要來這里買煙,從不避諱。
近日,蒙古國政府會議通過了《關于煙草生產、進口、銷售控制條例》,該條例是對今年3月起實施的《煙草控制法》修正案的具體細化。根據該條例,煙草企業的銷售點要設在距離幼兒園和學校等教育機構500米以外的地方,銷售點可由縣、區、居委會等各級政府辦公廳依據有關地圖資料認定。
據統計,蒙古國吸煙率達到27.6%,其中男性占69%,女性占31%。高校大學生吸煙率高達80%,分別有42.9%和35.6%的人在家中或辦公室受到二手煙危害。蒙古國心血管疾病和癌癥為兩大死亡原因,這都與吸煙率高密切相關。
蒙古國控煙法至今已實施20年,但吸煙人數不降反升,且青少年和女性吸煙比例有不斷上升的趨勢。從1993年7月通過并實施蒙古國首部《煙草控制法》,到2005年對某些條款的修改補充,煙草在需求、供給、使用、降低毒性等方面都有明確規定,但由于缺乏對煙草銷售和個人吸煙等方面的具體控制和處罰規定,控煙的效果并不明顯。
為從根本上抑制吸煙人數增加,控制煙草使用,保護廣大公眾免受二手煙危害,2012年10月蒙國家大呼拉爾(議會)通過了《煙草控制法》修正案,并于今年3月1日實施。新的控煙法對各級政府和執法部門、煙草經營商以及普通公民的責任和義務都作了明確規定。
對于執法者,省、縣、區、居委會等政府各級行政機構,公平競爭消費者權益局、技術監督局、警察、海關、稅務等相關機構,應向公眾公布電話,隨時接受舉報和投訴,并處罰違反控煙法的各種行為。
對煙草經營商來說,嚴禁通過互聯網銷售卷煙,嚴禁在距離學校500米以內設立卷煙銷售點,嚴禁向不滿21歲的公民出售卷煙,煙草公司法人和擁有20%以上股份的股東應在互聯網公布其姓名、地址、從事行業等以及與煙草生產相關的信息,以備公眾監督。同時,禁止任何形式的卷煙廣告。
對煙民來說,嚴禁在寫字樓、餐廳、酒吧以及學校、火車站、機場、公交汽車站周圍等公共場所吸煙,否則將受到處罰。如違反上述規定,普通人將被處以5萬圖格里克的罰款,公務人員將被處以月最低工資的10—25倍罰款,執法人員將被處以月最低工資的25—50倍罰款。
記者注意到,新法執行近3個月來,公共場所的空氣變得干凈了。記者的朋友那仁是烏蘭巴托市一家餐廳的經理,就在幾天前因為客人在用餐時吸煙,而被前來檢查的執法人員罰款100萬圖格里克,吸煙人也被罰款5萬圖格里克。法律規定的高額罰款讓煙民不敢輕易違反法律,原先在學校門口和大街上的流動煙販也已在烏蘭巴托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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