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根據《菲律賓每日問訊者報》報道編譯 菲律賓稅務局近日透露,2013年全年菲稅務部門對煙酒產品征收的“罪惡稅”稅款高達339.6億比索(約合7.65億美元)。
2014年1月1日,根據罪惡法,菲律賓煙酒產品價格迎來第二波上調。
從2014年1月1日起,卷煙價格每包為11.5菲律賓比索或低于11.5菲律賓比索的稅額將上調到每包17菲律賓比索。
那些單價高于每包11.5菲律賓比索的卷煙稅額將提高到27菲律賓比索。相比于去年的每包25比索增加了2菲律賓比索。
對于發酵酒類,銷售價格每升低于50.6菲律賓比索的將收稅17菲律賓比索,相比于去年的15菲律賓比索上漲2菲律賓比索。
每升銷售價格超過50.6菲律賓比索的產品將收稅21菲律賓比索,相比于2013年的20比索上漲1菲律賓比索。
但是對于蒸餾酒,稅收保持在20菲律賓比索外加15%的零售價格稅。到2015年,蒸餾酒的稅額將增至20菲律賓比索外加20%的零售價格稅。
較高價格和較低價格范圍的煙草產品和發酵酒產品的稅額將按各自的征稅比例持續上漲直到2017年,屆時,煙草產品將被征收30菲律賓比索,發酵酒產品將被征收23.5比索。
《共和國10351號法令》或《罪惡法》明文規定,罪惡稅收入的一部分將用于造福全國的煙葉種植戶和煙農。
罪惡稅收入的另一部分還將用于醫療保健和全國范圍醫療設施的改善。
罪惡稅法于2012年12月11日被菲律賓國會通過,2012年12月19日菲律賓總統阿基諾三世簽署了該法令。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