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深圳擬修訂控煙條例,將大幅提高罰款額度,且新增不少罰款項目。給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在控煙區吸煙罰款額度,將從20元提高到500元,而對控煙場所經營者或管理者的罰款,將從500至3000元提高至3萬元。
深圳此次修訂控煙條例,理據是現行法規責任過輕、不具有威懾力、控煙效果有限。對此,筆者是持保留意見的,控煙的關鍵在于民眾意識的提高和習慣的養成,而非“嚴刑峻法”的懲罰。近幾年來,市民的控煙意識大幅提高,特別是機場、地鐵、超市、商場,控煙效果尤其明顯,偶有煙民犯禁,被提醒后也能主動熄火。這說明,在全民控煙的呼聲中,在社會公德的約束下,控煙是有明顯的效果的。
政府所謂的現行條例不具威懾力,應該是針對“罰款20元”的罰則吧。其實,罰款是否具有威懾力,關鍵看能否真正執行,能否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只要做到了,那就會具有威懾力。要命的是,控煙條例實施15年了,有關部門沒有開出過一張罰單。控煙處罰條例長期被執法部門虛置,這才是法例不具威懾力的根源所在。
現在將把個人罰款提高到500元,當然,這個數目比20元更讓吸煙者感到肉痛。但罰款一下暴漲25倍,不能不讓人懷疑政府的修法初衷,老百姓會問一句,你這是想控煙呢?還是想罰款創收?其實,老百姓的懷疑并非空穴來風,去年深圳市本級稅收收入少了18個億,但罰沒收入多了9 .5個億,民間一時有“稅不夠,罰來湊”之說,而財政部門在否認此說之后,也羞答答地承認交警執法力度加大。
所謂的“20元罰款”不具威懾力,其實,更準確的說法應該是:20元的罰款不具誘惑力,所以執法人員沒動力,所以15年沒有開具過一張罰單,所以才執法效果不佳。現在要把罰款提高到500元,那么利益的誘惑來了,執法的動力也來了。于是,處罰權也由衛生擴展到教育、人力資源、交通、公安、市場、文體、民政、城管、經貿等12個部門,大家排排坐吃果果,利益均沾,多好的算盤!
筆者并非是以最壞的惡意來揣測政府的,只因政府這種“以罰代管”的做派其來有自,沒有利益只有責任的事沒人干,有了利益缺少責任的事一窩蜂地上。而且,現在政府的財政基本不透明,深圳每年21.5億元的罰沒收入,都來自哪里又流向了哪里?又有多少進了部門小金庫抑或私人腰包?老百姓是看不見也摸不著的。
另外,500元這個處罰金額也是值得商榷的,為什么不是100、200?治安處罰法里有大量的違法行為,罰款在200元以下,而吸煙遠比那些行為情節輕微,卻要罰款500元,如此自定標準是否太高了?是否隨意性太大了?竊以為,深圳控煙條例作為地方性法規,在罰款標準上應參照國家有關法律,而不應另搞一套,與國家法律缺乏協調。所謂的罪刑法定、罰當其罪,即犯多大的罪就受多大的懲罰,這樣才合情合理合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