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檢查日報》報道
新聞背景:施行逾10年未開一張罰單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變身”《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草案)》。深圳市人大教科文衛工委初步審查發現,罰款金額較大且依據不充分,下月將就“處罰金額”舉行立法聽證會(據4月10日《新快報》)。
網友房清江:公共場所控煙有多難?自2011年5月,我們從國家層面開始公共場所全面控煙以來,效果甚微,而深圳施行控煙條例10年未開一張罰單,成了控煙難的例證。筆者認為,任何法律能夠施行,在于能夠得到公眾認可,措施實用可行。
制約措施與懲處方式是立法的關鍵,從行政管理的利弊來看,罰款從來都不是最優選擇。諸如最近各地整治“中國式過馬路”,一時罰單滿天飛,能夠起到的效果是短暫的,并且管理的成本相當高。毫無疑問,立法控煙的處罰也會面臨同樣的問題。因此,控煙立法聽證不止于“處罰金額”,而該圍繞如何“控”來聽證,更加重視管理的教育與引導功能,更加重視間接成本和累積成本對違規者的懲戒作用。總之,控煙立法應著眼于實效來設計,兼聽則明、則實,寧慢勿急,15年都等了,也不在朝夕。立法完備可行了,不僅城市的文明又前進一大步,對于其他城市的控煙也提供了借鑒的經驗與模式。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