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南方都市報》報道??? 在新控煙草案發布時,筆者曾撰文反對“抽支煙罰500元”。目前,該條例在深圳市人大主持下進行聽證,聽證代表基本一邊倒地支持罰500元,而反對的聲音并未充分呈現。筆者在此重申反對“抽支煙罰500元”。筆者所反對的是罰款額度,以及背后的立法方向。
首先,直接將罰款20元加重到500元,此為典型的嚴刑峻法思維,有悖法治的大方向。中國的治理經驗已經證明,嚴刑峻法并不值得迷信,其治理的效果也相當有限。
有人認為罰款20元無關痛癢,不具威懾力,筆者卻不認同。條例是否有威懾力,與罰款額度關系不大,關鍵在于執法是否到位。原控煙條例罰款20元,十多年都沒開過一張罰單,導致條例被長期虛置,這才是沒有威懾力的根源。
其次,“抽支煙罰款500元”的理據,必須放在全國上位法的框架中去檢視。以治安處罰法、交通處罰條例作為參照,很多種類的輕微違法行為,罰款額度只有50元—200元。違禁吸煙從性質及后果上來說,不見得比上述違法行為嚴重,為什么非要承受500元的罰款?深圳制定的條例法則,是否要與國家法律、條例的罰則,在處罰額度上相協調?
從執法上來說,罰款500元也存在操作難題。根據《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20元以上的罰款,一般不得當場收繳。現在將罰款提高到500元,當然更不能當場收繳罰款,因為你必須給被罰者行政復議的權利,事情可能會拖下去,被罰者更可能抗拒不交,如此一來控煙法例是不是更容易被虛置?
還有種意見支持罰500元,那就是向香港看齊,香港違例吸煙要罰1500港元。香港的文明程度、市民素質遠在深圳之上,其對違禁吸煙、亂丟垃圾、隨地吐痰有一套罰則,金額在1500- 3000港元之間,市民具有普遍的認受性和支持度,請問深圳人有沒有這種接受度和支持度?如果沒有的話,為什么單單把“重罰吸煙”拎出來向香港學習?
在筆者看來,深圳真正應該向香港學習的是“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控煙關鍵在于違者必罰,罰款20元沒什么問題,操作起來也簡單,只要嚴格執行下去,不但會樹立控煙條例的威懾力,也會有助于市民在公共場所控煙習慣的養成。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