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蘭州日報》報道??? 宣傳控煙久矣。但為什么我們在公共場所都會不期而遇吞云吐霧的癮君子?原因無非是眾多煙民個人道德約束力的“缺位”,無非是對煙民公共場所吸煙有效的制止手段和懲處不夠。為此蘭州制定了《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那么,如何讓這控煙條例落到實處,真正達到“令行禁止”的效果呢?筆者認為:宣傳教育引導和加大執法力度,這“兩手”都要硬,方能達效。
首先加大宣傳力度,提升煙民道德約束力。我們要緊緊圍繞《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積極與新聞媒體聯合開展公共場所控煙宣傳,刊登有關控煙知識;積極與教育部門合作,在學校開展了形式多樣的控煙活動,將控煙禁煙知識納入“中國/WHO健康促進學校項目”創建內容;廣泛開展“無煙機關”、“無煙企業”、“無煙單位”創建活動;不定期舉行控煙現場咨詢和講座,舉辦5?31世界無煙日宣傳活動;啟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號召全市人民行動起來,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戒煙限酒,預防疾病。以此提高煙民的道德觀念和自我克制能力,營造譴責公共場所抽煙陋習的輿論氛圍。
其次,實行人性化推動,設立緩沖期。我國濃郁的“敬煙文化”和自青少年時期養成的吸煙習慣,造成了公共場所抽煙的痼疾,要立即改變不可能一蹴而就,我們要考慮到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不妨特意開辟一個過渡性領域。如娛樂場所暫緩控煙,但娛樂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醒目的控煙警語和標志,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對吸煙者進行勸阻,等到條件成熟時全面實施控煙。
再次,加大執法力度,擬設專職控煙執法隊伍。圍繞《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要醞釀打造專職控煙執法隊伍,如由衛生、教育、工商、公交系統等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分頭執法,也可以由城管部門執法,還可以由衛生系統綜合協調監督、各有關部門分頭負責執法。無論什么方式,都要圍繞控煙條例,保證執法到位,任何人士在指定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吸煙或攜帶燃著的香煙、雪茄或煙斗,執法人員都有權向其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和相應的罰款額度。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如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徇私舞弊的,對其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