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光明日報》報道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領導干部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規定,并及時勸阻和制止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煙。新政甫出,立即引起公眾對控煙禁煙這項曠日持久工程的關注。
從2006年1月,《國際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在我國正式生效,到2010年衛生部印發新版的《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再到以中辦、國辦名義下發通知,在與禁煙、控煙這架“風車”做斗爭的過程中,制度規定猶如拿著長矛的“堂吉訶德”。公共場所禁煙到底難在何處?公共場所何時能夠實現全面禁煙?
一問:公共場所如何界定?
早在2003年,我國就簽署了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并于2006年1月生效。按照公約實施準則,必須立法以防止公眾接觸煙草煙霧,每一締約方都應在公約對其生效之后五年內實現公共場所全面控煙。但是根據2012年1月中國疾控中心等部門聯合發布的《控煙與中國未來》,目前,全國仍有3億以上煙民,遭受二手煙危害的人群更是高達7.38億。可以說,總體上控煙效果并不理想。
公共場所,可謂實現禁煙的第一道防線。但是,如何界定公共場所?哪些場合算是公共場所?如果不厘清這個概念,也就難以對禁煙作出進一步規定。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國家控煙中長期規劃,而各地規定的禁煙場所均有不同,控煙執行標準不同,將使控煙實效減弱。
2008年5月1日,北京市政府制定的《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范圍若干規定》實施。根據規定,醫療機構的室內區域,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等十類公共場所禁止吸煙。
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中則明確11大類區域屬于公共場所范圍: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少年宮及其他供少年兒童教育或者活動的室內外區域,除前項以外的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培訓機構的室內區域及室外教學區域等。
但有專家指出,公共場所是指人群聚集,并供公眾從事各種工作和社會活動使用的具有圍護結構的公共建筑物、場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的總稱。一般來講,涉及衛生管理的公共場所不能用功能來劃分,而應從空間結構來考慮。
北京大學人民醫院急診科主任朱繼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公共場所的界定應避免用列舉的方式進行,因為隨著形勢的發展,列舉式的做法終究無法窮盡公共場所的范疇。他建議,在對公共場所的界定上應該采取排除式的做法,即只規定在哪些地方可以抽煙,除此之外的任何地方都不得吸煙。
二問:領導帶頭禁煙不愁?
中辦、國辦聯合下發的通知指出,各級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帶頭在公共場所禁煙的重要意義,模范遵守公共場所禁煙規定,以實際行動作出表率,自覺維護法規制度權威,自覺維護黨政機關和領導干部形象。
業內人士坦言,我國公共場所禁煙難,某種程度上講,一些領導干部負有責任。吸煙被視作不拘小節的個人習慣,見面寒暄香煙“開路”,大會小會煙霧繚繞;機關控煙成難點,并缺少監督、罕見處罰。
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醫管局副局長顧晉,給記者講過這樣一件事。他在擔任北京市人大代表參加北京市兩會時的情景至今讓他難忘。每逢會議休息時,會場外的走廊就變成了吸煙室,煙霧繚繞,甚至看不清人影。“人大代表都是各行各業的精英人士,很多還是領導干部。在會議期間毫無顧忌地抽煙,影響確實不好。”顧晉隨即向大會提交了議案,建議在大會期間設立專門的吸煙室,避免在走廊等公共場所吸煙。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也采納了他的建議,在隨后的人代會期間,基本杜絕了在走廊里抽煙。
北京醫師協會副會長、首都醫科大學肺癌診療中心主任支修益,長期致力于控煙禁煙工作。在他看來,實行全面禁煙,關鍵是政府機關和領導做表率。如果政府部門不率先禁煙,控煙工作就很難真正推動。《通知》的印發讓他感到振奮,“這是國家最高層面對室內公共場所禁煙做出的明確要求,對領導干部是一種有力的約束,體現了國家對控煙的決心,也是我國控煙行動取得的重大進步。”支修益說。
支修益的另一個身份是農工黨中央醫藥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在1月3日農工黨中央醫藥衛生委員會召開的“進一步推動在公共場所禁煙座談會”上,支修益也大聲呼吁,領導干部公共場所帶頭禁煙,會帶動大量的戒煙需求。作為以醫藥衛生、人口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高中級知識分子為主的參政黨,農工黨的黨員干部首先要帶頭不抽煙,樹立農工黨黨員的良好形象。
領導干部帶頭不抽煙,對推動公共場所禁煙究竟有多大幫助?有評論指出,領導是不是能夠帶頭戒煙、控煙,起碼是在本系統內部能否禁煙的前提和關鍵,而公務員和政府機構能否禁煙,也是各類公共服務機構能否禁煙的關鍵。
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毛群安1月7日也表示,衛生計生系統的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禁煙有關規定,公務活動中嚴禁吸煙。發揮衛生計生系統工作人員控煙的帶頭示范作用,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因為國內外的經驗都證明社會的重點人群,像公務員、教師等人群吸不吸煙對社會公眾的影響非常大。
三問:規定如何落實?
我國在推動禁煙方面的努力可謂時間久遠,也出臺了諸多的規章制度。據統計,全國有150多個城市都曾出臺過公共場所禁煙的地方性規章制度,可謂有章可循。但是,這些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究竟如何,不免讓人打個問號。
最新出爐的杭州市衛生監督所統計資料顯示,2013年,杭州共有746家單位因控煙工作不到位被責令整改;182家單位被處罰,其中警告115家,罰款67家,罰款金額累計5萬多元。而在這么多被處罰單位中,僅有1家是機關事業單位,據說是某鄉鎮的一家下屬單位。
武漢市曾發布《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明確了8類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對不執行規定的單位,可處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但武漢市衛生局愛衛辦主任吳風波坦言,之后5年未開出一張罰單,“禁煙令”成為一紙空文。同樣,上海市控煙條例實施3年多來,沒有對機關及事業單位開出過一張罰單。
“嚴厲監管比一摞綱領更有說服力,看得見的成果也比信誓旦旦的承諾更有效。”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醫管局副局長顧晉認為,中辦、國辦的通知要求領導干部在公共場所帶頭禁煙,將極大促進公共場所無煙環境的創建,最大限度保護人民群眾在公共場所不受煙草煙霧侵害。但他同時建議,出臺一套具體可行的制度細則來促進《通知》落實,同時將《通知》執行情況納入干部考核,避免禁煙效果大打折扣。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