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煙草在線據網絡編輯整理 “12個部門能否管好一支煙?”“經營者會為一支煙得罪客戶嗎?”“市民撥打12345投訴電話,監督人員能否及時趕到?”《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草案)》自本周一由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公示后,不少市民對擴大禁煙場所范圍、加大控煙罰款力度、賦予10余部門執法權抓吸煙者等新做法表示支持,但控煙執行效率等問題也再次在坊間引起熱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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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一:除公安外,其他11部門是否有威懾力?
由于此前深圳控煙條例實施14年來從未開出一張罰單,而官方給出的解釋之一是,當時僅衛生行政管理部門的市衛生監督所有執法權,監管人手遠遠不夠。此次專門賦予了教育、交通、文體旅游、公安、城管和市場監督管理等12個政府相關部門執法權,即要求其對各自職責領域內發生的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其中對禁煙和限煙場所抽煙的可罰500元。同時,也允許這些部門可以采用志愿者服務或者購買服務等方式進行控煙。
對這一做法,不少市民予以肯定,認為執法主體多了,可以分而治之,能緩解人員緊缺問題。但也有許多市民認為,除了公安部門外,其他部門在實施處罰時,未必具有震懾作用。這一點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也表示擔憂,他認為控煙條例曾經成為笑柄的核心問題就是執行力不夠。“控煙之所以執行難,是因為許多人把它當作小事。應整合司法資源,讓執行部門都穿制服,像國外都是由警察執法,這樣才有執法效率。”楊勤認為,對人身的控制權才最有震懾力,就好像打擊醉駕,如果沒有拘留這一手段,效果也不會這么好。
“此次公示的控煙條例雖然比之前的舊版本有改進,但懲處力度還不夠嚴密和嚴厲,即便是12個職能部門之間也肯定會有縫隙,需要協調,這就是有難度。所以并非執法部門越多就越好。”
質疑二:經營者會為一支煙得罪客戶嗎?
此次條例不僅將禁煙場所的范圍首次擴大到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游藝廳等的室內區域,以及公共電梯等場所。同時,規定包括這些場所在內的禁煙和限煙場所經營者要負責任,對違規吸煙者予以制止或勸阻無效后不報告監管部門的,將處以3萬元罰款。
但對此不少經營者覺得很為難。南園路巴登街一家網吧的經營者王老板說,由于網吧客人以男性為主,許多人都抽煙,所以網吧此前對抽煙者管理并不嚴,但現在因為一支煙而可能與客人發生沖突,不僅影響生意,還有可能帶來些其他的麻煩。
而本田一家4S店的店員李小姐也表示,個別不太注意的男客人有時抽煙并不避諱,就在大庭廣眾下吞云吐霧。“以前一些女客人也因反感來跟我們投訴,但我們上去說,有的人是主動熄滅了,有的則根本不理我們,我們說幾次后也不太再好開口了。”
采訪中,不少經營者都表示,設置吸煙區和吸煙室,這些還好辦。但對上前制止吸煙者,尤其是較頑固的吸煙者,甚至報告監管部門,表示“難做”。同時,他們也對條例中“應當向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的途徑表示迷惑,“好像沒有講到怎么報告,也是跟市民一樣,撥打12345熱線嗎?”
質疑三:市民打12345是否有用?
條例此次特別賦予任何個人或單位要求吸煙者停止在禁煙場所和限煙場所的禁煙區域吸煙,以及要求這些場所的經營者或管理者履行禁煙管理職責的權利,并有權向相關監管部門投訴,投訴電話為“12345”。
但一些網友提出“監管部門能否隨叫隨到地來處理”等疑惑。“我覺得有很多地方都不清楚。首先,如果熱線接聽人員要根據投訴人所在地進行分流,確認是哪個部門分管的,那么這些部門是否要建立機動執法小組?其次,抽一支煙的時間并不是很長,如果打了12345,監管人員來了,而抽煙者又離開了呢?畢竟市民不可能限制抽煙者的人身自由啊。”網友“蝸牛寶寶”認為,條例在操作層面還需要進一步厘清和更細致些,否則還是很難有操作性。
專家觀點
“現在環境污染這么重,深圳不能像北京一樣,要走在前面。”廣東普羅米修律師事務所律師、合伙人陳群認為,《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的出臺,無論是對于深圳的環境治理,還是對于市民文明素養的提高,都非常有意義,“條例中還規定不能對未成年人銷售煙草,這個一定要嚴格執行,讓未成年人杜絕香煙,才能真正做到控煙。”
在陳群看來,相比此前的單個部門執法,《條例》中明確規定衛生行政部門、教育、交通、文體旅游、公安、城管和市場監督管理等12個部門均擁有禁煙執法權,是一個重大突破。陳群認為,禁煙涉及到多個公共場所,不能各管各的,“而且各個部門均在特定領域有行政管理權,賦予他們禁煙的執法權,也比較合理。”
陳群表示,諸如酒吧、旅館、學校等公共場所,由相對應的管理部門行使禁煙執法權,效果肯定比由單個的部門執法好,“讓教育部門在幼兒園、小學、中學去執法,肯定比公安要好。只要在具體的操作層面規定得細一些,規定清楚具體的操作程序、執法權限,就不會存在問題。”
對于《條例》中明確賦予個人或單位可以要求吸煙者停止在禁煙場所和限煙場所的禁煙區域吸煙的權利,在陳群看來,相當有必要。陳群認為,要禁煙,就需要形成一個“以自我約束為榮,以不能自我約束為恥”的社會氛圍,“個人愛怎么抽怎么抽,但是要是有第三方在場,就要約束自己的行為。”
陳群還認為,《條例》中對于經營者不勸阻場所內吸煙者可罰款的規定,也相當有必要。她表示,經營場所都是有盈利的,應該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他們不僅要對抽煙的市民負責,對不抽煙的市民也要負責。”
■他山之石
香港:公共場所吸煙罰1500上法庭聽法官訓斥
從2007年起,香港頒布了公共場所“禁煙令”,但考慮到禁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特意開辟了一個過渡性領域,如娛樂場所暫緩禁煙。到2009年,酒吧、會所、夜總會、浴室、按摩院及麻將館等6種娛樂場所實施室內禁煙。在執法時,凡違例吸煙者,不僅要定時繳付1500港元的罰款,還要上法庭聽法官訓斥。
新加坡:違反“禁煙令”最長坐牢6個月
新加坡也采取了嚴厲禁煙措施,公眾如果在禁煙區吸煙,將被罰款200新元。若有人妨礙有關部門執行任務,最高可被罰1000新元或坐牢最長6個月,情節更嚴重的則兩項懲罰同時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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