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法制日報》報道
??? 罰款額度執法主體成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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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省深圳市人大常委會14日舉行《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草案)》立法聽證會。4名聽證人、11名陳述人及幾十名旁聽人員參加了此次聽證會。
??? 在此之前,該條例修訂草案已經深圳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正提請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根據修訂草案,個人在控煙場所吸煙拒不改正的或被罰款500元??責熀拖逕焾鏊慕洜I者或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煙職責且逾期不改的,根據不同情況處以2萬元至3萬元的罰款金額;違反規定的銷售者,也將被處以1萬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款。同時,對違反廣告規定的單位,將處以10萬元罰款。
??? 聽證會上,罰款額度、誰來執行、如何監管成為參會人員討論和關注的焦點
??? 有陳述人建議,應設置20元至200元不等的逐級加罰制度。在一年之內,如果消費者被處罰5次,就逐次加大處罰。對于一般的情形,就處罰200元。監管部門到場之后,要對吸煙者進行勸阻,對于屢教不改的才予以罰款。
??? 也有陳述人認為,應組建一個控煙執法單位。如果是12個部門都一起去執法,很有可能互相推諉,導致12個和尚挑水吃,最后沒水吃。所以確定責任怎么分、怎么執行很重要。對于據不交罰款的受罰人,應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 會后,作為聽證人的深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趙明昕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認為,對于個人罰款500元的規定屬于剛性條例,缺乏一定的彈性。在公共場所吸煙本身就是違法行為,在經營者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執法者在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時不論其是否改正,都應對其進行一定的處罰。罰款金額則應劃定一個額度范圍,針對不同違法情節作出處罰。對于沒有履行罰款能力的公民,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對其進行社會服務等處罰。對于多次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人員,還可建立累計加罰制度。
??? 同時,趙明昕表示,修訂草案對有履行勸阻顧客吸煙并且報告執法部門責任而未履行的經營管理者最高罰款3萬元,而對于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或者有其他違法行為的銷售者最高才罰款2萬元,從這兩者危害性和罰款角度來講是不匹配的,故應提高對銷售者的罰款額度。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