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新文化報》報道??? 23日,吉林長春市政府法制辦和長春市衛生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年底前,新《長春市防止煙草煙霧危害辦法(草案)》將實施,《辦法》規定,公務員不得在公眾面前吸煙,而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最高可罰3萬元。
向未成年人售煙最高罰3萬
“新《辦法》尤其是保護兒童、青少年、婦女和老年人等人群免受二手煙的危害。”長春市政府法制辦王建遠處長說,《辦法》把“優先保護婦女、兒童、老年人免受煙草煙霧危害”寫入草案,規定經營者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的,由衛生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辦法》還規定,煙草制品銷售者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置“吸煙有害健康”和“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煙草制品”的標識;煙草經營單位禁止設置自動售煙機或利用自動售賣機銷售煙草制品;禁止在醫療衛生機構內和中小學校、兒童娛樂場所等未成年人集中的場所銷售煙草制品。除此外還規定:任何人不得在有婦女、兒童和老年人集中活動的區域吸煙,其中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勸阻的,由衛生部門處以100元以下罰款。
以后會議再不準發煙
新《辦法》突破性地進行了重點約束,規定:“任何會議、公務活動中不得發放、提供煙草制品和擺放煙具。公務員應當在防止煙草煙霧危害工作中做出表率,不在公共場所和公眾面前吸煙;醫生不在患者面前吸煙;教師不在學生面前吸煙;家長不在孩子面前吸煙……”
此外,每年5月31日(世界無煙日)所在的星期為防止煙草煙霧危害宣傳周,在全市集中開展煙草煙霧有害健康宣傳活動。煙草制品銷售者在無煙日停止售煙一天,吸煙者停止吸煙一天。
不設過渡時間和場所
“在什么時間之內禁煙;在辦公區內設吸煙區……”王建遠說,“在草案制定時,有人建議設立過渡時間、過渡場所。”
“只要有過渡時間、過渡場所就有過渡危害。”王建遠說,《辦法》中規定,在所有公共場所的室內全面禁煙,不留過渡場所和時間;在場所上,《辦法》采取的是列舉式,列舉的十三類五十多種場所為禁煙場所;在管理上,采取的是“三位一體”管理模式,即衛生部門負責全市控煙工作和控煙場所的監管,并對違法行為實施處罰;其他部門和單位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經營誰管理”的原則,協助衛生部門,對自己管理、經營的場所以及自己負有管理、監督職責的下級單位和社會經營場所進行監管;禁煙場所自己應當設置禁煙監督員,對在場所內吸煙的,及時進行勸阻,并可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禁煙需更多人參與管理
據介紹,立法中也有人質疑規章實施后,如何來有效地執行?對在禁煙場所吸煙的個人,能否實施罰款的處罰?
王建遠說,從實際情況看,衛生部門的執法隊伍確實力量比較薄弱,因此希望有更多的單位、個人、媒體來參與管理。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