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江淮晨報》報道 核心提示:早在1996年,安徽省合肥市就公布過《合肥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然而在過去的18年中,并沒有人因此而收到罰單。緣由幾何?11月25日下午,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國務院法制辦24日公布了衛生計生委起草的《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并公開征求意見。作為我國首次擬制定在全國范圍全面控煙的行政法規,控煙再次成為社會議題。事實上,早在1996年,合肥市就公布過《合肥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然而在過去的18年中,并沒有人因此而收到罰單。緣由幾何?昨天下午,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尷尬《規定》公布18年沒開一張罰單
1996年的元旦,合肥市公布了《合肥市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按照這份規定,營業面積在二百平方米以上的商店(場)、書店及郵電業、金融業、證券業的對外營業場所和城市公共汽車、輪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內都是“禁煙區”。
除此以外,《規定》還明確,公共場所主管單位的管理人員應責令吸煙者立即停止吸煙或者責令其離開該場所,同時規定主管單位若未按照規定做好禁煙工作,將由衛生監督部門依照國務院《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進行處罰。此外,以暴力、威脅等方法拒絕、阻礙衛生監督部門管理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可追究行政或刑事責任。
但是并沒有明確,如果違反規定,將會受到怎樣的現金處罰。
25日下午,合肥市衛生局愛衛辦主任黃厚文告訴江淮晨報、江淮網記者,這18年來,合肥市沒有因為這個《規定》開出一張罰單。“不光是合肥,深圳在1998年也出過類似規定,但是也沒有開過罰單。”
現狀僅醫療系統實現無煙
“事實上,《規定》無法算是一部地方法規。”黃厚文稱,由于不是行政法規,在現實中,并不會有人因此而受罰。
“衛生部門只能在自己的系統內推廣無煙。”黃厚文表示,從2009年開始,合肥市衛生部門開始引導醫院爭創“無煙單位”,2011年,全市衛生系統已經徹底實現了“無煙化”。
事實上,對于衛生系統內的禁煙管理對象,僅限于內部職工。“各家醫院都已經根據自己的情況制定了禁煙章程,由于沒有統一的法規,所以各自處罰的力度不一樣。”黃厚文表示,由于缺少執法權,處罰的對象只能面對醫院職工,而不是在醫院的普通市民。
難度執法沒有依據煙民基數大
在黃厚文看來,缺失法規和執法權是控煙一直沒有明顯進展的關鍵原因。“首先,由于沒有全國或者地方性法規,執法就沒了根本依據。另外,衛生系統工作人員不具有執法權,無法對任何人罰款。”黃厚文表示,另一個難點在于,中國的煙民總數占據全世界的四成以上,而目前,合肥煙民保守統計有120萬,安徽省15歲及以上人口吸煙率為26.4%。
“送審稿的出臺,意味著政府已經將人民的身體健康放在了首位。”黃厚文稱。
按照國務院法制辦公布吸煙條例送審稿,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黃厚文表示,送審稿并沒有對執法主體進行明確說明,他期待今后能夠出臺細則對此進行明確,并且詳細說明如何處罰,罰多少。
新規今年起“選衛”單位必須無煙
按照相關規定,每年全市各單位、企業都會參與“衛生先進單位”的評選。
“今年起,合肥在全省率先要求,獲選單位必須是無煙單位。”黃厚文稱,評選采取打分制,滿分為一百,考核小組會根據一系列評分標準對參選單位進行打分。“如果參選單位出現主要領導人在室內吸煙,將會扣分。”黃厚文稱。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