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網易報道 12月30日上午,在《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即將滿一周年之際,甘肅省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對蘭州市公共場所控煙情況予以通報。記者從通報中了解到,一些影響控煙工作持續有效推進的問題日趨顯現,尤其是省直部門、中央及省屬企業、科研院所控煙工作落實得不夠。目前,酒店餐廳、娛樂休閑、茶樓酒吧等人員密集,限制吸煙場所仍是整治的“難點”和“重點”。
酒店餐廳等場所仍是整治的難點和重點
通報中指出:雖然蘭州市公共場所控煙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為蘭州市創建“無煙城市”奠定了基礎,但一些影響控煙工作持續有效推進的問題日趨顯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執法機制尚不健全。由于蘭州市控煙工作缺乏全面系統、操作性強的監管機制,控煙工作處于分散執法“各自為陣”的狀態,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條例》的更加有效執行。二是控煙執法力度不夠。控煙執法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各執法監管部門對控煙執法案件的處置持非常謹慎的態度,勸導多、處罰少;控煙執法工作尚存在畏難情緒,缺乏更加主動開展控煙執法工作的責任意識,執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還沒有充分調動起來。舉報難、勸阻難、執法難等現象普遍存在,酒店餐廳、娛樂休閑、茶樓酒吧等人員密集,限制吸煙場所仍是整治的“難點”和“重點”。三是宣傳不夠全面深入。檢查中發現,仍有一定數量的市民對公共場所控煙不了解、不理解、甚至不配合;不同群體、不同階層在實施控煙方面不平衡;尤其是省直部門、中央及省屬企業、科研院所控煙工作落實得不夠;宣傳工作還未做到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四是經費投入不足。雖然今年市財政投入50萬元用于控煙宣傳工作,但對于一部新法規的實施只是杯水車薪。此外,對《條例》和《實施細則》發放面不夠,沒有給省級單位、企業和科研院所發放到位,尚留有宣傳教育、依法落實的死角。
對禁煙不力的省級機關給予處罰
對蘭州市下一步的控煙工作,蘭州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意見和建議。要加大監督執法力度,改進監督執法方式,對禁煙不力的省級機關、企事業等部門單位和經營場所經營者、管理者不履行職責和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給予處罰。開展限制吸煙場所專項聯合執法,著力解決酒店餐廳、娛樂休閑、茶樓酒吧、賓館飯店等人員密集的難點、重點場所存在的控煙難題。加大對違反《條例》個人行為的教育勸導和懲戒力度,對公共場所經營者和查有反復違規吸煙、不聽勸導行為的個人,予以接受控煙教育甚至立案處罰。督促政府及各相關部門嚴格執行《條例》規定,不斷降低公共場所吸煙率,創建無煙社區、單位、樓院、場所。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