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鐵車廂內躺臥、踩踏座椅、吃東西、吸煙、無故滯留等不文明行為,將會受到處罰。記者從廈門軌道集團獲悉,8月底廈門地鐵執法人員已根據《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對不文明行為開出首批罰單。
目前,地鐵1號線已運營近兩年,2號線也將于年底試運營。根據2月1日起施行的《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授權,廈門軌道集團于近期正式成立了廈門地鐵執法隊,對影響軌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不文明乘車現象,包括隨意躺臥、踩踏座椅,在車站付費區、車廂內吃東西,小孩子追逐打鬧、大聲喧嘩,把車廂里的立柱、拉環當作跳舞、健身器材,在地鐵站內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扔垃圾,攜帶寵物乘車及無故滯留等行為,根據《條例》規定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截至9月11日,地鐵執法人員已對18起不文明行為作出處罰決定,其中在車站內吸煙15起、在車廂內進食3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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