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禁煙是大勢所趨,在愈發嚴格的監管下,電子煙的情況又如何?
10月14日,深圳開出內地首張電子煙罰單。而在此前,《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已明確將電子煙納入管控之列。
在長沙,公共場所禁煙寫入了今年5月份開始實施的《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雖然該條例并未明確將電子煙列入管控范圍,但三湘都市報記者在調查走訪中發現,在現實生活中,醫院、地鐵站、高端寫字樓等嚴格控煙的公共場所,電子煙同樣是被禁止的。
正面
醫院商場寫字樓:電子煙在勸止之列
10月16日和17日,記者先后去到長沙市的一些醫院、商場、寫字樓等公共場所進行了調查。
在湖南省人民醫院、長沙市中心醫院,醫院的掛號區、等候區等人流密集處,都在顯眼位置張貼有禁煙標識。“醫院比較特殊,在室內吸煙的人比較少,大多數人會自覺地不在醫院吸煙。如果我們發現有人在醫院里吸煙,也會及時進行勸導,通常對方還是比較理解配合的。”湖南省人民醫院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吸電子煙的人很少,如果發現,我們同樣也是會進行勸導的,畢竟還是會給其他人造成影響。”
在長沙,不少高端寫字樓也是明確禁止吸煙的。比如在泊富大廈寫字樓,進門口處就立著一塊“無煙大廈”的提示牌,而在公共區域供人休息等候的座椅區,桌子上也都擺放著禁止吸煙的小標牌。“大廈里有很多禁煙標識,大家還是比較自覺的,有人抽煙的話我們會及時勸導,即便是電子煙也不能抽。”泊富寫字樓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此外,在悅方、樂和城等商場,雖然逛街的年輕人不少,但很少見到有人抽煙。“亂扔煙蒂的情況比較少,扔在垃圾桶里的煙蒂也不多,但人流量畢竟有這么大,確實還是有人吸煙,看到的話我們一般會上前勸導,大部分人都會主動熄煙。”商場的一名保潔阿姨說,電子煙同樣也是“吞云吐霧”,他們也是會勸止的。
高鐵、地鐵等公共交通:嚴禁電子煙
因為煙霧很有可能會引發警報并逼停列車,對于“高鐵上嚴禁吸煙”這一常識,想必很多人都不陌生。那電子煙又是否被接受呢?
10月17日,記者就此事咨詢了12306客服。對方回復稱,高鐵上全面禁止吸煙,電子煙也在禁止之列。“電子煙可以通過安檢帶上高鐵,但不能在高鐵上抽。”客服人員介紹,一旦引發警報甚至逼停列車,乘客將會面臨罰款甚至行政拘留的處罰。記者注意到,今年5月份,一名高鐵列車乘務員因為在列車上抽電子煙,被鐵路部門調崗并罰款。
長沙市軌道交通集團表示,長沙地鐵內是明文禁止吸煙的,因為煙霧很可能會引發報警,“禁煙規定雖然沒有細化到電子煙這一塊,但一旦發現有人抽電子煙,工作人員同樣會馬上勸阻的。”
長沙地區的公交車也是全面禁煙的,車上有醒目的禁煙標識。“公交禁煙的規定已經有很多年了,雖然沒有說禁止電子煙,但上車時如果有人抽煙,司機一般都會要求乘客熄煙。”湖南龍驤巴士工作人員表示。
反面
網吧和餐廳控煙成“空文”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的控煙狀況得到明顯改善,電子煙也多被禁,但在走訪中記者發現,網吧、餐廳等不少公共場所的控煙現狀令人堪憂。在這些地方,抽煙的情況非常普遍,經營者對電子煙自然更不會有任何限制了。
在長沙四方坪的網魚網咖、月湖公園附近的陸戰隊網咖,雖然張貼有禁止吸煙的標志,但吸煙者依然比比皆是。對此,網吧管理員無可奈何地說:“這沒法制止。”
此外,在長沙眾多餐館里,坐在大廳里就餐的市民抽煙的情況普遍存在,服務員幾乎不會主動來勸導顧客不要吸煙。“餐飲企業畢竟屬于服務行業,為了讓顧客滿意,服務員不好對顧客的抽煙行為進行過多干預。”一位店主如是說。
政策
長沙控煙執法工作正在推進
今年5月1日起,《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這是32年來長沙第一部提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與經濟社會生活相關的地方性法規,也是湖南首部關于文明行為促進的專項法規。
在這部條例中,明確對公共場所禁煙做出規定。《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在公共交通工具、禁止吸煙的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的,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十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百元罰款。同時規定,公共交通工具和禁止吸煙的室內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對吸煙行為未予以勸阻的,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的行政執法部門處二千元罰款。
三湘都市報記者注意到,《條例》雖然沒有明確將電子煙納入禁止之列,但長沙禁煙的決心依舊可見一斑。不過,因為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目前相關的處罰執法依舊無法落實,眾多網友對此非常關心。
在問政平臺上,有網友就拋出了“長沙加快公共場所禁煙有何具體行動”的提問。8月5日,長沙市衛健委對此作出了回復:“2019年5月1日,《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其中就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吸煙的問題進行了明確規定,并制定了處罰條款。根據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我委目前已向相關部門發出了《關于建議進一步明確〈長沙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第三十三條控煙相關執法主體的函》長衛函〔2019〕267號的函件。目前,明確執法主體的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將于近期公布實施。”
他山之石
多地明確發文禁止
公共場所吸電子煙
近年來,被視作普通香煙替代品且口味多樣的電子煙越來越受歡迎,尤其頗受年輕人追捧。公共場所是否應禁止吸食電子煙,也成為需要厘清的一個現實問題。
對此,記者隨機采訪了十余名市民,大部分不吸煙的市民都表示,電子煙雖然與普通香煙不同,但很可能會對身體有害,因此在公共場合吸食電子煙還是會對周邊的人產生影響,應該禁止。
長沙市民陳玉蘭表示,她之前看過報道,電子煙實際上還會對身體造成一定危害,因此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應該將電子煙也納入其中。
當然,也有一些市民的看法比較中立。“如果電子煙確實不會對人體造成危害的話,我并不介意有人在公共場所吸電子煙,如果有害,肯定是不能支持的。”長沙市民劉思思說。
記者查詢得知,經過修訂于201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杭州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將電子煙納入管控之列。2019年5月15日開始施行的《北京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補充了禁止吸電子煙的規定。2019年10月1日,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正式實施,也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管理。而美國、印度等國家,則已經開始禁止銷售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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