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戴秀英建議,在國家層面盡快出臺《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一切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吸煙,保護公眾不受煙草煙霧危害。
戴秀英委員指出,國務院法制辦曾于2014年11月24日公布《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該送審稿依據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以下簡稱《公約》)的相關規定、控煙先進國家的實踐經驗和我國城市控煙立法和執法經驗教訓等撰寫完成,明確提出了“所有室內公共場所一律禁止吸煙”等規定。然而受到多種因素影響,這項法規至今未能出臺。
“室內公共場所設置吸煙區域,違反了《公約》及其實施準則。”戴秀英委員指出,100%無煙環境之外的任何方針,包括通風、空氣過濾和指定吸煙區(無論是否有專門的通風系統),都一再被證明是無效的。科學研究揭示:暴露于煙草煙霧沒有安全水平,唯一能夠有效避免非吸煙者遭受二手煙危害的方法就是室內環境完全禁止吸煙。
在戴秀英委員看來,煙草煙霧傷及無辜。大部分非吸煙者,尤其是婦女和兒童的健康權和生命權受到侵犯。立法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煙,能夠保障所有人都受到同等的保護。
2017年2月,中國控制吸煙協會發布《10城市公眾對公共場所室內全面禁煙態度調查報告》顯示,91.9%的被調查者支持室內公共場所100%禁止吸煙(支持者涵蓋了95.7%的非吸煙者、80.3%的吸煙者)。同年,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控煙辦公室發布的《ITC項目中國調查第一輪至五輪調查報告》顯示:不論是吸煙者還是非吸煙者都支持更強的煙草控制政策。
“雖然《公約》在我國生效已14年,但目前仍沒有國家層面的控煙相關法律法規。”戴秀英委員指出,截至2020年1月,全國有20多個城市實施了地方性控煙相關法規,其中北京、上海、深圳、青島、蘭州、長春、西安、武漢、秦皇島、張家口等13個城市的法規符合《公約》要求,覆蓋了大約10%的全國人口。
“如果按照這個進度,到2030年很難實現‘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煙’及‘15歲以上人群吸煙率降低到20%’的目標。”戴秀英委員分析指出,我國目前有334個有立法權的城市,與這13個城市相比,尚未立法的城市控煙基礎更差,即使是啟動立法程序,也會遇到各方阻力。如果這300余城市一個個去立法,效率低,進度慢,耗費巨大,到2030年難以預期實現目標。
“為此,應盡快出臺《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并與《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有關規定相一致,明確規定所有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全面禁止吸煙。”戴秀英委員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