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專稿 隨著國家新一輪控煙工作和法令的實施,全國各地從上到下開展了一場轟轟烈烈的控煙行動。在這項工作的推進過程中,不乏涌現出的好做法和好個人,我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就,這是必須得肯定得。然而,在控煙的過程中,百姓也會有這樣或那樣的誤解。那么,這些誤解究竟都是什么呢?有的百姓反映,控煙和抓酒駕應該是一回事,為什么抓酒駕效果那么好,可是控煙卻沒有什么大的效果呢?還有的百姓反映,控煙工作已經開展很多年來,為什么吸煙的人越來越多呢?這樣看來,還有必要控煙嗎?還有人反映,既然不讓吸煙,那為什么還生產煙呢?對于違規的人員來說,就嚴厲地進行處罰,為什么不能一下子罰幾千或者幾萬元呢?
第一,控煙和控酒并不是一回事
打擊酒駕是交警的一個重要職責,酒駕的影響和危害非常大,司機一旦酒駕,那么他很有可能會造成交通事故,它不僅可以導致司機的危險,而且還有可能給其他人造成危險。可是,控煙與控酒有所區別,雖然煙和酒屬于同一類商品,然而它們所造成的影響是不一樣的。酒造成的危險比較直接,嚴重。可是吸煙則不同,吸煙對自己和他人都有損害,只不過這種損害是間接的,不明顯的。喝酒肇事的現象非常多,在馬路上那是車輛云集的地方,如果司機喝了酒,那么就有可能會造成嚴重的傷亡事故。酒駕的危害非常大,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痹作用,行動笨拙,反應遲鈍,操作能力降低,往往不能很好地操縱車輛。
喝酒的人,在酒精刺激下,酒后易犯困、疲勞和打盹,甚至進入睡眠狀態。而對于在公共場所吸煙的人,由于他不會造成十分嚴重的影響,所以對待的時候,也不能夠像對待酒駕的人那樣,而是結合實際的情況靈活地進行處罰與教育。
第二,控煙是一項長期的事兒
控煙與其他工作不同,需要一步一步來,如果操之過急,那么勢必會引起嚴重的問題。比如,有的人由于一下子停止了吸煙,結果身體不適,還得了一些病。我國早在清代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控煙了,后來蔣介石在南昌發起的一次社會改良運動,希望借此將中國人改造成有道德、愛國的現代公民,許多中國人日常的陋習,諸如吐痰、插隊都被認為是要求改正的習慣,而“紙煙勿吸“和禁吸鴉片并列在一起。這是中國官方第一次要求民眾戒吸紙煙。在以后的時間里,也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的控煙條例,應該說控煙工作一直都在進行,只不過效果不明顯而已。當然這其中存在著一些制約因素,比如社會認知欠缺、監督執法乏力和煙草體制缺陷都是非常重要的阻礙因素。盡管如此,可是我們也已經看到了希望。
第三,控煙與禁止香煙生產不能相提并論
香煙生產是我們國家財政收入的一個來源,可以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所以并不能采取極端的措施和辦法,對香煙的生產進行質疑。應該說每一種商品的生產都有兩面性,吸煙有害健康的結論已經得到公認,但是并沒有吸煙能夠導致某種疾病的直接證據。各種研究所表明的是,吸煙人群中患某種病的幾率高于普通人,但是并不是說吸煙就一定會患某種疾病。這種情況下,有什么理由禁止生產香煙呢?此外香煙生產所提供的大量的稅收早已成為國家預算收入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部分。一旦禁止,國家從哪里獲取收入來填這個窟窿呢?所以,香煙生產是不能禁止的,如果禁止了必定會出現更多的問題和麻煩。而控煙工作是必須得做的,盡管香煙的生產與控煙是矛盾的,可是我們必須得在矛盾中求得發展和突破。既然香煙不能禁止生產,那么我們可以通過實行控煙來限制使用。為什么要控煙?控煙的原因一方面是國家控煙條例的規范,控煙的腳步不可怠慢;另一方面是不控制吸煙對大氣環境和煙民甚至二手煙民的身體健康有很大的威脅。
第四,強硬地無限制罰款不符合國情
如今,我們逐步地在加大處罰的力度,2015年6月1日被稱為史上最嚴控煙令的北京最嚴控煙令頒布實施,這也說明,我們在控煙工作上又邁出了一大步。可是,吸煙僅僅是百姓的一種行為而已,盡管有害健康,可是卻不同于其他的犯罪等行為,所以處罰也是得有限度的。如果沒有限制地進行大肆處罰,不僅會引起躁動與不安,很有可能會引起更大的糾紛,因為我們的煙民數量已經很大。如果僅僅是由于違反規定吸了煙而一下子罰了幾千或者幾萬,不僅煙民接受不了,恐怕其他人也接受不了。因此,我們不能用極端的思想去思考與衡量,控煙中的處罰是一種懲戒方式,最終是為了讓煙民能夠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不是想一下子把人置于死地。這就是為什么不能無限制地罰款的重要原因。
結語
可以說,百姓有各種各樣的問題,說明我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進展,最起碼大家開始重視了。然而,對于這些問題我們切不可置若罔聞,更不可采取極端辦法處理,最好的方式就是有針對性地進行解決,百姓不理解是正常的,這就需要我們做一定的工作。把這個工作做好了,那么百姓就能夠理解和接受,進而會讓我們的工作掃清障礙,從而讓控煙工作不斷深入。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