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在線據《十堰日報》報道
編者按:
煙盒上的警語標識,彰顯著我國控煙的力度和決心。10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開始執行,我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有了新變化。標識調整對控煙履約將起到怎樣的作用?消費者如何識別新的卷煙包裝標識?
近日,有不少消費者反映,在煙草零售點買到的香煙“改頭換面”了,包裝跟過去有所不同,因此難辨真偽。記者從湖北省十堰市煙草專賣局了解到,煙盒上之所以出現新變化,是因為自10月1日起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全面施行。
據市煙草局工作人員介紹,本次煙盒包裝標識調整主要變化可概括為“三擴一增”:一是警語區面積擴大,由原來規定的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30%擴大到不應小于35%。二是警語字體高度擴大,條、盒包裝警語字體高度分別增加到不小于7.0毫米和4.5毫米。三是警語區背景色差值擴大,從不低于30增加到不低于40。四是警語數量增加,新增“請勿在禁煙場所吸煙”“勸阻青少年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等警語,同時增加了“本公司提示”的警告主體內容。
本次標識調整是我國控煙履約的又一有力舉措。本著為消費者利益負責的態度,中國煙草歷來高度重視向消費者警示吸煙可能帶來的健康風險。《規定》面向我國境內生產的所有非出口卷煙和國外進口卷煙,對包裝標識中警語的區域、內容等作出了明確規定,帶來了我國卷煙包裝的一次集體“換臉”,體現了我國控煙履約的不懈努力。
警語是控煙履約下社會各界對卷煙包裝標識的主要關注點,也是這次包裝標識調整的主要方面。包裝是消費者對產品的第一印象,把好卷煙包裝標識這一關口,是我國踐行控煙履約職責的重要抓手。有責任、有態度、有規劃、有行動,《規定》的出臺是國家、行業煙草控制做“減法”的一個縮影。未來,我市煙草專賣主管部門和煙草行業將持續關注卷煙包裝標識規范,做好相關管理和執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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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相關規定和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制訂本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在我國境內生產的所有非出口卷煙和國外進口卷煙的條、盒包裝和標識。
第二條卷煙包裝體上應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規范漢字印刷警語。警語內容分三組:
第一組:吸煙有害健康請勿在禁煙場所吸煙。
第二組:盡早戒煙有益健康戒煙可減少對健康的危害。
第三組:勸阻青少年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
第三條第一組警語應在包裝體正面警語區內使用。第二、三組警語在包裝體背面警語區內輪換使用,在市場流通環節中的同一品牌、同一規格、同一包裝、同一條碼的卷煙,其條、盒每年應輪流或同時使用兩組不同警語標識,使用時不要求條、盒警語一一對應。
第四條警語區應位于條、盒包裝正面和背面,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35%,底色可采用原商標的單底色。
第五條盒包裝警語區應位于其所在面下部或右側,條包裝警語區應位于其所在面右側或下部。
第六條包裝體正面警語區內應標注“本公司提示”字樣、位于警語上部。
第七條警語區內文字應明確、清晰和醒目,易于識別,字體采用黑體字。警語字體在條、盒包裝上的字體高度應分別不小于7.0毫米和4.5毫米。“本公司提示”在條、盒包裝上的字體高度應分別不小于6.5毫米和4.0毫米。警語區內文字與警語區背景色差值△eab≥40。
第八條卷煙包裝體應按照國家標準要求標注焦油量、煙氣煙堿量及煙氣一氧化碳量等煙氣成分和釋放物的信息,中文字體高度不得小于2.0毫米。
第九條卷煙包裝體上及內附說明中禁止使用誤導性語言,如“保健”、“療效”、“安全”、“環保”、“低危害”等卷煙成分的功效說明用語;“淡味”、“超淡味”、“柔和”等卷煙品質說明用語;“中低焦油”、“低焦油”、“焦油量低”等描述用語。
第十條卷煙條、盒包裝的其他標識也應符合國家標準的相關要求。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并由國家煙草專賣局、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負責解釋。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卷煙包裝標識的規定》(國煙科[2007]511號)同時廢止。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