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Ghanaian Times近日報道,由于違反禁止公共場所吸煙的法律,加納共有19家位于大阿克拉地區和中部地區的娛樂場所及餐廳被罰款共計475,000加納塞地(30,548美元)。這些被處罰的設施包括酒吧、夜總會和娛樂場中心,每家需支付25,000加納塞地(1607.84美元)。
食品藥品管理局 (FDA) 和加納警察局的工作人員在特馬、大阿克拉地區的阿克拉和中部地區的卡索阿進行了為期三天的夜間監視。
根據無煙法的規定,禁止在室內公共場所、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休閑區域吸煙,以保護非吸煙者免受二手煙的危害。
FDA的煙草和物質濫用主任奧利維亞·阿杰庫姆瓦·博阿滕博士(Dr Olivia Agyekumwaa Boateng)在接受該媒體的采訪時透露,檢查團隊共走訪了51家場所,發現其中19家有客戶違反無煙法的行為,并通過視頻和照片記錄了證據。博阿滕指出,每家違規設施被處以25,000加納塞地(1607.84美元)的行政罰款。
“根據2012年公共健康法第六部分的規定,任何違反該法律的人士將面臨超過750個罰則單位(約合9,000加納塞地[578.82美元])的罰款,或不超過三年的監禁;如果違法行為持續不止,每天還將追加10個罰則單位的罰款。此次的行政罰款標準為25,000加納塞地(1607.84美元)。”
博阿滕保證FDA將繼續推進公共健康安全,呼吁公眾合作,舉報未經授權的吸煙行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