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ribun News 9月9日報道,印度尼西亞政府計劃禁止在煙草和電子煙產品上使用品牌標志和商標。
該禁令被納入《衛生部規章草案》(RPMK),是《2024年第28號政府法令》和《2023年第17號健康法》的衍生,該草案旨在統一煙草和電子煙產品的包裝。
塔利薩克蒂大學(Universitas Trisakti)的法律專家阿里·里德(Ali Ridho)指出,這項政策可能會導致憲法和知識產權(HAKI)方面的潛在違規行為。
里德解釋稱,出臺這項規定的背景是《2023年第17號健康法》。然而,《2024年第28號政府法令》雖然涉及煙草和電子煙產品,但并未明確要求如RPMK所述的包裝標準化規定。
里德認為,這些規定與法院的裁定不一致。此外,他還指出,這可能侵犯知識產權。
里德在雅加達的一場討論會上表示,“2024年第28號政府法令間接違反了知識產權,而且從憲法角度來看似乎也不相關。”
從憲法的角度來看,這項政策被認為沒有遵循既定的法律規則。在制定規章時,他強調需要注意政策實施與法院裁定之間的全面一致性。
此外,里德還指出,統一包裝也可能侵犯消費者權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