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GMA Integrated News 9月18日報道,菲律賓國稅局(BIR)現已禁止以低于稅務機關設定的最低價格銷售電子煙、卷煙和加熱煙草產品,這一價格由稅務機關綜合消費稅和增值稅設定。
9月16日,BIR局長羅密歐·盧馬圭(Romeo Lumagui Jr.)簽發了《2024年第16號收入法規》(RR No. 16-2024),更新了卷煙、電子煙和加熱煙草產品的最新底價。
盧馬圭提醒在線賣家、零售商和煙草產品的分銷商,如果他們以低于規定底價銷售這些產品,將面臨刑事責任。他強調,低于底價銷售這些產品“是一種刑事違法行為,賣家將被判入獄。”
“我們正在監控在線平臺和實體店鋪。不要低于底價銷售產品并立即撤下所有低于底價的帖子和商品。”
以下為《2024年第16號收入法規》(RR No. 16-2024)公布的最新價格:
《2024年第16號收入法規》(RR No. 16-2024)規定卷煙、加熱煙草和電子煙產品的最新底價| 圖源:BIR官網
BIR表示,修訂后的《國家內部稅收法典》(NIRC)第145條(C)規定,以低于法律規定的綜合消費和增值稅的價格銷售煙草產品是被禁止的。
該局還補充道,低于規定底價銷售煙草產品的賣家“將被處以不少于應付消費稅與增值稅總額的10倍,但不少于20萬比索(約3600美元)且不超過50萬比索(約9000美元)的罰款,并判處不少于四年但不超過六年的監禁。”
“修訂后的《國家內部稅收法典》第263條(A)也規定,以低于綜合消費稅和增值稅的價格銷售加熱煙草產品和霧化產品的任何人,將被處以應付消費稅總額的10倍但不少于20萬比索(約3600美元)的罰款,并被處以不少于四年但不超過六年的監禁。”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