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Tobacco Reporter 1月21日報道,美國最高法院于1月21日聽取英美煙草子公司RJR Vapor與美國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FDA)之間的口頭辯論。
FDA聲稱《煙草控制法》允許案件在華盛頓特區(qū)巡回法院、原告所在地或其主要營業(yè)地進行審理。然而,英美煙草子公司RJR Vapor試圖在位于路易斯安那州的美國第五巡回上訴法院挑戰(zhàn)FDA。
RJR Vapor與德克薩斯州的零售商Avail Vapor及密西西比州銷售RJR產品的便利店協會聯合提交復審請求,這些州均在第五巡回區(qū)。
RJR Vapor的北卡羅來納州總部屬于第四巡回區(qū),該區(qū)此前針對FDA拒絕其申請的上訴已被駁回;而第五巡回法院曾批評FDA的做法是讓公司“大海撈針”。RJR Vapor和零售商們辯稱,法規(guī)規(guī)定“任何受到不利影響的人”都有權挑戰(zhàn)FDA,包括了可能因銷售Vuse而面臨倒閉風險的第五巡回區(qū)內的零售商。
2016年,FDA拒絕了RJR Vapor的申請,理由是該產品“不適合保護公眾健康”。FDA認為,其裁決“總是或幾乎總是”針對制造商,對零售商的影響是間接且無關緊要的,若允許在第五巡回區(qū)審理此案,可能導致“輕易逃避”法規(guī)并激勵“選地購物”。
為此,FDA向最高法院申請審理此案,最高法院在2024年10月同意受理。RJR Vapor則認為最高法院無權裁決這種“非最終”案件,并希望案件在未決中被駁回。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yè)發(fā)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