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澧縣市場監管局對某商店下達了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的處罰決定書,據悉,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實施以來,澧縣首例因商家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而被處罰的案件。
涉案商家銷售柜臺
日前,澧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縣城區某學校周邊一商店向未成年人出售卷煙。接舉報后,該局立即聯合縣煙草專賣局對被舉報商店進行了檢查。經調查取證,發現舉報情況屬實。調查終結后,該局對當事人作出了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人民幣26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當事人表示今后將引以為戒,守法經營,堅決不再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
下一步,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將進一步貫徹落實上級關于“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電子煙違法行為”的工作要求,以此次案件為反面典型,向零售戶宣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加強宣傳教育、強化監督管理,引導其守法經營。同時,進一步開展校園周邊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及電子煙行為,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全力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