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urnal 3月5日報道,羅馬尼亞關于在禁煙場所吸煙的罰款將被加重。個人如果在禁煙區吸煙,將被罰款最高達2,250列伊(490美元),或者需要進行40至60小時的社區服務。對于法人實體,罰款最高可達 15,000 列伊(3300美元),并且被剝奪長達一年的開展某項活動的權利。對于在禁煙場所或向未成年人銷售煙草制品的人,罰款可高達20,000列伊(4400美元)。
這項有關煙草管控的法案修正案已在社會保護、健康與家庭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進行了審議,接下來將提交國會全體會議進行表決。此文件由衛生部與國家公共衛生署共同制定。
法案還規定銷售需附帶生產商或進口商出具的證明文件,以驗證煙草制品的來源。此外,禁煙場所的范圍也將擴大,出臺了多個禁煙新規。開放的公共場所,包括各類政府機關、醫療、教育、社會、文化及體育機構,工作場所、窗戶旁、體育場地、兒童游樂場、沙灘及公共交通站點不允許吸煙。這些場所的所有者和用戶需負責確保沒有二手煙存在。
法案還對相關產品提出了新的標簽和健康警示要求。電子煙、煙油及草本吸煙產品等需要在包裝上標示30%面積的健康警示,明確說明尼古丁含量及相關風險。
該法案的目的在于使國內法律與歐盟法律相銜接,并符合世界衛生組織《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規定,旨在保護公民不受煙草制品危害。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