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煙葉種植收購合同管理水平,今年以來,云南師宗縣煙草專賣局(分公司)嚴格按照新《煙葉種植收購合同管理辦法》要求,嚴把煙葉種植收購合同簽訂程序,加強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切實維護國家利益和煙農利益。
師宗縣局(分公司)嚴格煙葉種植合同簽訂程序。嚴格按照“種植意向、資格審核、合同簽訂、面積確認、合同發放”的程序進行合同簽訂,在約定種植面積、收購量的同時,寫明種植品種、收購地點、時間等信息,并建立臺賬。建立檔案。申請審核完成后,煙站應及時建立種植者電子檔案,以便煙用物資銷售和合同簽訂。合同簽訂。煙苗移栽前(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分公司在計劃范圍內,結合種植者電子檔案信息與通過審核的種植者簽訂合同。分公司根據面積核實結果,與種植者進行網簽或面簽,面簽以煙點為單位集中進行。20畝以上的由站長面簽,50畝以上的報分公司審核。合同簽訂時,分公司要在合同上加蓋“煙葉種植收購合同專用章”,分公司負責人為甲方代表在合同上簽章,種植者為乙方在合同上簽字并加蓋手印。面積核實。移栽結束后,由煙站牽頭,組織村組干部、合作社、種植者代表(也可邀請種植者本人)等人員逐戶開展面積(株數)核實(標準:1100株/畝),條件成熟的地區可采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如3S技術)進行核實。面積核實結果與合同簽訂不一致的,經公示無異議后據實調整合同。合同發放。6月10日前合同發放到種植者手中。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