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啟動以來,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煙草專賣局認真落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關于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的規定,堅持狠抓源頭治理、筑牢市場監管防線,全力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體健康和合法權益。近日,根據群眾舉報,拉薩市局聯合相關部門對位于北郊的一家電子煙商店進行檢查,經核實相關證據,認定該電子煙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違法事實。
經現場詢問,店主承認煙草執法人員已告知其“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有關政策,并在其店內張貼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煙的警示標語,但在該名未成年人購買電子煙時未嚴格履行身份證件查驗手續。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責令該商戶限期改正,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2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該商戶表示服從處罰決定,將積極整改,避免此類違法行為再次發生。這也是西藏自治區查獲的首例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案件。
下一步,拉薩市局將進一步加強同相關執法部門的溝通協作,持續加強卷煙、電子煙市場監管,嚴厲查處向未成年人銷售卷煙、電子煙等違法行為,切實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