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場監管局聯合省煙草專賣局與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期陸續發布了全面禁止電子煙廣告的告誡書,敦促各電子煙經營者和相關廣告發布單位規范廣告發布行為,營造清朗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
湖北:
《提醒告誡書》指出,應禁止發布所有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禁止在各類傳統媒體、新媒體等媒介傳播發布、播放、刊登煙草及電子煙廣告;禁止在公共場所、公共交通工具、戶外發布煙草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公益廣告,宣傳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煙草制品生產者或者銷售者發布的遷址、更名、招聘等啟事中,不得含有煙草制品名稱、商標、包裝、裝潢以及類似內容;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要恪守主體責任,不得承接、制作、刊發、變相刊發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與省煙草專賣局等多部門聯手,持續加強對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的監測、監管、執法。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須立即拆除、停刊、停播、停發。對在監測檢查中發現的相關違法廣告,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大連:
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禁止發布電子煙廣告的提醒告誡書》,明確要求,大連市各電子煙經營者、相關廣告發布單位禁止發布所有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禁止向未成年人發送任何形式的煙草廣告;各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要恪守主體責任,不得承接、制作、刊發、變相刊發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等。
此次發布的告誡書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規范電子煙廣告發布行為,營造清朗有序的廣告市場環境。發布內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等相關規定。
告誡書同時提出,大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加強對電子煙及煙草制品廣告的監測、監管。包含傳統媒體、戶外、互聯網媒介等媒體、媒介在內的已發布的電子煙廣告須立即拆除、???、停播、停發。對監測檢查中發現的相關違法廣告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