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國家煙草專賣局正式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并定于5月1日施行。就新規中對調味電子煙、銷售渠道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等熱點問題,記者探訪了貴陽市目前電子煙的銷售情況。
“目前供應商已不再生產水果味煙彈,賣的都是庫存。”位于金陽某商場內電子煙經銷商李女士告訴記者,煙彈沒有出現漲價的情況。
正在購買煙彈的王先生表示,現在購買電子煙渠道很多,專賣店、便利店、微商、代購都有,希望新規落地能更好的規范這個市場。
該電子煙售賣點距離華東師范大學附屬貴陽學校一公里,《電子煙管理辦法》明文規定在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但規定中并沒有明確“周邊”的范圍。“目前我們沒有收到要求搬遷的通知,我們店鋪在商場里面,并且只要門店不在距校園500米以內的是不需要搬遷的。”李女士說。
針對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的規定,李女士告訴記者,在專賣店購買電子煙產品,要在官網系統注冊并進行身份認證后才能購買。
記者發現,雖然淘寶、天貓、京東等大型電商平臺已搜索不到電子煙機身和煙彈,但通過微商、代購等方式,還能輕易在線上購買到相關產品,而大多數微商、代購在銷售時也并會不主動驗證客戶的身份信息。
5月1日起,按照新規要求,任何個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得通過《電子煙管理辦法》規定的電子煙交易管理平臺以外的信息網絡銷售電子煙產品、霧化物和電子煙用煙堿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