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家標準委日前發布了《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GB 41700-2022)。該標準對電子煙的煙具、霧化物和釋放物提出明確的技術要求,規定霧化物應含有煙堿(又名尼古丁),這意味著不含煙堿的電子煙將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據市場監管總局介紹,制定《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是建立電子煙監管體系的重要技術支撐。2022年3月,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電子煙管理辦法》。這項將于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規明確提出,“電子煙產品應當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因此,市場監管總局會同國家煙草專賣局,組織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和相關技術機構制定了《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
《電子煙管理辦法》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根據該法規要求,《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明確了電子煙、霧化物等相關術語、定義,規定電子煙是“用于產生氣溶膠供人抽吸等的電子傳送系統”,將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納入電子煙定義范圍,并明確要求電子煙霧化物應使用煙草中提取的煙堿,純度不應低于99%
考慮到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煙和無煙堿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該標準規定電子煙產品特征風味不應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同時,明確要求霧化物中不應使用致癌性、致突變性、生殖毒性或呼吸系統毒性的物質,與能量和活力有關的添加劑和興奮劑,可能使消費者產生有益健康或降低危害誤解的物質,以及單純染色用途物質。
《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提供。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