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起施行的《電子煙管理辦法》明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與傳統煙草管理一致的是,電子煙經營者同樣需要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專門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電子煙產品銷售網點。辦法還規定,禁止銷售除煙草口味外的調味電子煙和可自行添加霧化物的電子煙。
上述規定意味著電子煙與傳統煙草本質相同。近年來,電子煙受到不少年輕人追捧,并曾一度由于商品性質未定,而能夠輕易被未成年人所購買。此外,電子煙產品還以多種口味和可添加霧化物作為賣點,吸引了大批年輕人。電子煙的危害已經過科學驗證,改變煙草口味的行為,除了引發年輕人的好奇心,還會讓這一群體無法正確認知煙草真實危害。從這一角度出發,電子煙產業無序發展只會對年輕人身體健康不利,視同普通煙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是對未成年人的有效保護,必須對此類產品銷售進行嚴格管理。
辦法已經施行,接下來就需要有責部門嚴格遵照執行。電子煙此前的主要銷售渠道之一是網購,特別是在社交平臺存在著一批以個人身份銷售電子煙的群體,銷售渠道隱秘,極其容易出現將電子煙出售給未成年人的情形。因此,對這一渠道的電子煙銷售該如何監管,是辦法施行之后需要主攻的方向之一。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