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江蘇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檢察院、區煙草專賣局聯合開展售賣電子煙專項整治行動,切實保障和維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行動中,工作人員先后來到城區的萬達廣場及湖濱新區大學城周邊的電子煙實體店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查看各商家是否存在違規違法銷售電子煙行為,是否在顯著位置張貼“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警示標語,督促經營者主動拒絕未成年人購煙要求。
商家金女士告訴記者:“我們絕對不會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后續的話,就像水果味的不可以賣的我們也陸續下架了。”
檢查過程中,工作人員還向電子煙經營者詳細介紹了5月1日起開始實行的《電子煙管理辦法》,提醒廣大經營者調味電子煙產品將于10月1日起禁止銷售,積極引導電子煙經營者依法依規經營。
“我們對國家的相關要求規定非常了解,而且也非常支持,因為以后越來越規范,對整個行業是利好的。”商家俞先生說。
此次行動,共出動執法車輛2車次,執法人員9人次,檢查電子煙經營戶8戶,未發現向未成年人銷售香煙、電子煙行為。
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副主任王致宣告訴記者:“向商家宣講電子煙監管過渡期的相關政策,勸導商家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今后,檢察機關將繼續立足于公益訴訟檢察職能,依法督促行政機關履行監管職責,維護社會公共利益。”
“下一步,我們要聯合多部門對電子煙的銷售進行檢查,尤其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及香煙的零售戶,我們要進行嚴格監管,嚴肅地查處,為我們轄區青少年的健康成長,營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區煙草專賣局稽查大隊副科長倪紹輝說。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