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8月,法國連續公布《關于煙草制品、電子煙及抽吸型草本制品的制造、展示、銷售與使用要求》的2016-1117與2016-1139號法令,將歐盟TPD指令轉化為本國《公共衛生法》中的一部分。隨著執法過程的常態化,為明確監管要求,競爭、消費與反欺詐總局(DGCCRF)官網提供了更詳細的電子煙產品質量要求說明。本期為您介紹法國電子煙管控相關特殊要求,助您產品合規出口。
零丁電子煙
目前,法國《公共衛生法》中規定電子煙的定義仍為含尼古丁產品,但DGCCRF官網上說明,電子煙液中是否含有尼古丁為可選項,即零丁電子煙產品也在當局監管范圍之內。
非藥品電子煙
a.非藥品電子煙適用《消費者法》中一般安全義務的規定,須遵守歐盟CLP法規(EC) 1272/2008及其修訂條例(EU)2017/776關于危險混合物的分類、標簽和包裝的最新規定,即從2018年12月1日起,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液補充裝必須使統一分類標簽;
b.尼古丁含量在0.25% - 1.66%(m/m)范圍的電子煙液產品包裝,應張貼注意“attention”標識;而1.67%(m/m)及以上的產品則應張貼危險“Danger”標識。相關標識及預防措施說明如下圖例:
產品包裝/展示要求
a.產品包裝及外觀不應包括水果或可食用植物的圖形以象征產品的口味/香氣;
b.產品不應吸引兒童的好奇心或誤導消費者準確了解產品性質;
c.產品可在網上銷售,但產品展示頁面上應有關于產品危險等級,如皮膚接觸有害/有毒、攝入有害/有毒等信息。
毒性中心通告PCN
《公共衛生法》對危險物質和混合物作出了若干規定:
a.被歸為有毒(尼古丁含量≥1.67%)的電子煙液補充裝必須向毒物中心(PCN)通告毒性;
b.任何含有尼古丁電子煙液產品的廣告都必須注明危險。
法國DGCCRF
DGCCRF全稱為“競爭、消費與反欺詐總局”,它是法國經濟財政工業部的下屬行政機構。DGCCRF的基本任務是對所有的經濟主體實行調控,包括消費者利益、企業和地方政府,其工作指導原則之一是保護消費者利益、保護消費者安全。DGCCRF是監督包括電子煙在內的消費品質量與安全的主管機構。
據數據統計,法國的吸煙人口占比高達25%,作為歐盟電子煙暢銷成員國市場之一,對于電子煙的管控有更高要求,電子煙產品通告方應仔細評估產品合規性,以履行法規《公共衛生法》與《消費者法》中規定的義務。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