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煙草專賣局于近日下午在深圳市煙草專賣局2樓阿姆斯特丹會議廳舉行了深圳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聽證會。以下是聽證代表的主要觀點及反饋情況。
本次聽證會上聽證參加人提出的主要問題、意見共計八條,梳理歸納如下:
1.《深圳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從許可準入的角度來進行規范,在后續實際經營中有沒有相關措施對電子煙零售店進行監管?
為營造公平有序的電子煙市場環境,我局在加強零售許可證后續監管上出臺了相關措施,包括準確把握零售戶后續監管的主要情形及措施,落
實許可退出機制;強化對新辦證零售戶經營場所的復查;加大規范經營治理力度等。
2.《深圳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全市電子煙零售點實行指導數上限,超過上限的申請,按提交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
進行排隊輪候,按“退一進一”原則辦理,具體如何實施?
零售點數量達到指導數上限后,申請人按照如下步驟進行排隊輪候:
①所在轄區沒有辦證指標的,由各區煙草專賣局告知申請人排隊輪候規則,申請人自行決定是否加入排隊輪候。
②申請人放棄輪候的,需告知所在轄區煙草專賣局,并做好登記。
③加入輪候的申請人按提交申請時間的先后順序確認排隊輪候序號。
④各區局每月定期公布排隊輪候信息及可辦證人員名單,名單內的申請人自其公布之日起15日以內,自行聯系所在轄區煙草專賣局申辦零售許可證,逾期未聯系申辦的,視為放棄申辦。
3.《深圳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在保護未成年人方面有無考慮或措施?
此次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對未成年人保護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對于因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或通過信息網絡銷售電子煙被行政處罰未滿三年的,不得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
二是經營場所位于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內部,及其周圍的,不得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
三是對于經營場所容易誘導未成年人關注、購買、吸食電子煙的,包括但不限于母嬰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樂場所等場所不予設置電子煙零售點。
4.《深圳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對全市電子煙零售點設置了數量上限,是否會導致消費者購買電子煙不方便?
此次規劃設置的電子煙零售點指導數,是在深圳市各電子煙零售經營主體于2021年12月6日-21日在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申報信息的基礎上,統籌考慮了消費者購買的便利性,區域人口規模、經濟發展水平、企業成本等因素,經過實地核查和調研確定的,符合現有電子煙市場容量和需求現狀,有利于穩定現有電子煙零售市場、引導電子煙零售戶守法規范經營、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5.電子煙零售分店可否由總部一并提出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申請?
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實行“一店一證”,連鎖經營企業申請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的,不能由總部統一申請,應當由各個分店分別向所在地煙草專賣局提出申請,并且要服從屬地煙草專賣局的管理。
6.《深圳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規定我市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周圍不予核發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不得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關于“周圍”所指的具體距離范圍是多少?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規定,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周邊電子煙零售點距離限制的具體標準,是指幼兒園、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出入口路程距離五十米范圍內。
7.已經辦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零售戶,可否申請電子煙零售許可證經營電子煙?
2022年9月30日電子煙管理過渡期結束前,已按要求完成信息申報的電子煙零售市場主體可以申請新辦,選擇電子煙經營范圍;過渡期結束后,申請人可選擇新辦或者變更。依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范圍含電子煙經營)后,方可從事電子煙零售業務。
8.《深圳市電子煙零售點布局規劃》出臺后是否還會進行修訂,有沒有設定更新周期?
布局規劃一經正式發布施行,會保持基本的穩定性,若今后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新的修訂,行業政策等出現新的變化,我局會在充分調研、分析和評估以及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對不合時宜的內容進行調整和完善,及時向社會公布,使布局規劃更加順應形勢和時代發展需求,更趨公平、科學、合理,更好地維護廣大零售戶、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