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石獅市公安局、石獅市煙草專賣局、石獅市檢察院、石獅市教育局、石獅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組織開展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嚴厲打擊涉電子煙違法犯罪專項工作。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或者兌付彩票獎金。煙、酒和彩票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不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或者彩票的標志;對難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此外,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對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除沒收違法所得外,還可并處五萬元以下罰款。
公安部門提醒,群眾如遇學校、幼兒園周邊設置煙、酒、彩票銷售網點,可向有關部門舉報。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