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廣西煙草專賣局摘自東方煙草報消息,零售戶鄒先生向煙草專賣局提問說:我目前庫存還有一部分以前進貨的電子煙沒有賣出去,請問9月30日以后這部分電子煙還能賣嗎?
煙草專賣局工作人員答:根據《電子煙管理辦法》第五條及第十九條規定:電子煙產品應當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未通過技術審評的電子煙產品,不得上市銷售。上市銷售的電子煙產品與通過技術審評的產品信息應當保持一致。
因此,在9月30日過渡期結束后,不符合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未通過技術審評的電子煙產品是不能上市銷售的,請您在9月30日過渡期結束前,合理消化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未通過技術審評的電子煙庫存。請知悉!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