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作為一種新興事物廣受部分人群的追捧,被許多青少年甚至是戒煙者使用誤作為傳統香煙的替代品。殊不知,某些“勁大癮足”的電子煙,非但不能讓人擺脫煙草危害,還可能讓人產生毒癮!近日,福州市長樂區人民法院就審結了一起販賣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煙油的新型販毒案件。
被告人劉某某利用聊天軟件,于2021年7月、8月分兩次向他人出售了含有合成大麻素的電子煙煙油,銷售所得共計420元。經審理,長樂法院以販賣毒品罪判處劉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法官表示,2021年7月起,我國決定正式將整類合成大麻素類精神活性物質列入管制目錄,這意味著所有品種的合成大麻素類物質,都屬于我國法律意義上的毒品,實施走私、販賣、運輸、制造合成大麻素類物質等行為,涉及毒品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案中所涉及的新型毒品具有外觀迷惑性大、交易隱蔽性強、吸食成癮性高的‘三性’特點,主要通過在電子煙油中添加合成大麻素的方式傳播,外觀上與一般電子煙基本一致,且銷售、販賣主要通過在一些娛樂場所隱蔽交易或者以小眾聊天軟件線上交易的方式進行,稍有不慎即會“中招”。廣大群眾要加強對新型毒品的辨識能力,堅決與毒品說“不”,不要貪圖新鮮感,心存僥幸而誤入歧途。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