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國家標準將于今年10月1日起實施。近期,符合國標要求的電子煙產品陸續在各地上市銷售。這意味著電子煙產業法治化、規范化發展步入新階段。
鑒于水果、食品、飲料等調味電子煙和無煙堿電子煙對未成年人具有較強的吸引力,容易誘導未成年人吸食,標準明確規定不應使產品特征風味呈現除煙草外的其他風味,并明確要求“霧化物應含有煙堿”,即不含煙堿的電子煙產品不得進入市場銷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第二十五條有關規定,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產品、服務,不得生產、銷售、進口或提供。標準正式實施后,市場上銷售的電子煙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考慮到《電子煙》國家標準發布后,電子煙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標準要求對產品進行合規性設計,完成產品改造,并向有關部門申請產品檢測和技術評審等工作,這些都需要一定的時間,因此設定了5個月的實施過渡期。在實施過渡期期間,電子煙生產企業要開展標準的宣貫培訓,深入了解標準技術內容,盡早實現產品達標。
業內人士表示,電子煙國標監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產品的“誘導性”,著重強化對未成年人的保護。這將是電子煙產業規范發展的新起點。目前,全國已有37家電子煙品牌,至少80款產品通過審批,獲準上市。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