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異地攜帶和寄遞監管規范終于落地。2022年11月23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發布《關于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異地限量攜帶的通告》《關于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限量寄遞的通告》。
其中,異地限量攜帶通告規定,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實行限量管理。煙具不得超過6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90個,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不得超過90個,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煙堿不得超過180ml。
此前在9月30日,國家煙草專賣局網站就電子煙產品、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等異地攜帶限量以及寄遞限量新規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曾規定,每人每次異地攜帶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不得超過150個,煙具不得超過10個,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一次性電子煙等)不得超過150個,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煙堿不得超過300ml。
此次最終公布的異地限量攜帶標準顯然比當初征求意見稿規定得更為嚴格。中國控制吸煙協會公益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恩澤在接受界面新聞采訪時表示,對電子煙異地攜帶的限量規定愈加嚴格主要與兩個因素相關。
“目前,國內允許市場銷售的只有一種電子煙,也就是含有煙草成分的電子煙。既然含煙草成分,首先要符合煙草的監管規定。”李恩澤說。
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郵電部關于恢復煙草及其制品郵寄業務的通知》,郵寄卷煙、雪茄煙每件以二條(400支)為限(二者合寄時亦限二條)。郵寄煙葉、煙絲每件以5公斤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過10公斤)。用戶郵寄煙草及其制品,每人每次限寄一件,不準多件郵寄。根據《國家煙草專賣局關于規范異地攜帶卷煙管理和攜帶證使用的通知》,個人乘坐車、船、飛機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攜帶卷煙的最高限量為每人次1萬支(50條)。
此外,李恩澤強調,電子煙又有其特殊性,屬于易燃易爆產品,“通過媒體報道,我們看到不少公共場所電子煙突發爆炸或引發火災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案例。考慮到電子煙易燃易爆的特性,對它的監管相對要比傳統卷煙更加嚴格。”
記者注意到,在寄遞限量方面,此次通告中的規定與之前征求意見稿中規定一致。
限量寄遞通告規定,寄遞電子煙產品每件限量為:煙具2個;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或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6個,合計煙液容量不超過12ml。寄遞煙液等霧化物及電子煙用煙堿每件限量為12ml。寄遞煙具、電子煙煙彈(液態霧化物)、煙彈與煙具組合銷售的產品(包括一次性電子煙等)、煙液等霧化物、電子煙用煙堿,每人每天限寄一件,不準多件寄遞。
此前,征求意見稿發布后,已有快遞公司作出反應。順豐在多個省份上線了電子煙寄送數量限制提醒,提示信息顯示,“內地互寄”:每人每天限寄1次電子煙設備(含煙彈)數量不超過6個,合計煙液容量(液態霧化物)不超過12ML。而日前,順豐在提示信息“內地互寄”中再次增加提示,內容與通告規定的寄遞限量內容完全一致。
北京市控煙協會會長張建樞曾向界面新聞指出,針對目前電子煙的攜帶和寄遞標準,規則制定越細致越好。“根據現實情況,煙草專賣局在出臺限量規定時將規則細化,有助于在執行時更有效實現政策目標。”張建樞建議,為進一步加強對電子煙銷售、寄遞的監管,對主體責任方以及處罰的規定也應當更加詳細,“包括誰去查處,查處過程中怎么處罰,以及處罰標準都應該有更具體的細則。”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