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固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固始縣XX美容美發店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的行為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30元,并處8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前,固始縣市場監管局接到固始縣煙草專賣局案件移送函,稱當事人固始縣XX美容美發店涉嫌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固始縣市場監管局立即進行核實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從事美容美發,辦理有《營業執照》,但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當事人于2022年9月通過微信推薦認識正在高中上學的學生,并先后兩次通過郵寄向該名學生銷售電子煙,貨值計440元,獲利130元。當事人在銷售電子煙過程中,明知銷售對象是在校學生,但未核實該學生屬未成年人。
當事人未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并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第三條、《電子煙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固始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
未成年人吸食電子煙等問題事關青少年健康成長,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打擊以校園及周邊、網絡平臺等為重點區域面向未成年人開展“無底線營銷”的違法行為,積極配合教育部門做好學生教育引導,持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倡導學生養成健康的飲食習慣和消費理念,增強未成年人自覺識別、抵制“無底線營銷”的能力,形成社會共治良好局面。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