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據《中時新聞網》報道,中國臺灣的《煙害防制法》于3月22日修正施行。目前新法已滿一月,中國臺灣共查獲2173件疑似違法,18件已開出處分書,共計裁罰28萬新臺幣(人民幣6.3萬元),其中16件都是違法使用電子煙,皆為未成年人。
針對電子煙、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的加熱不燃燒煙草,中國臺灣“中央部門”與地方衛生局合作展開合作檢查,對象包含實體店面、夜市流動攤販、外送服務、校園附近等場所,針對其營業或販售行為、廣告宣傳方式加強查處力度。
中國臺灣“健康署”發言人賈淑麗表示,新法實施1個月以來,中國臺灣“中央部門”及地方合作監測6100件次,其中2173件疑似違反《煙害防制法》,正進入行政調查程序。
目前中國臺灣各縣市衛生局已開出處分書共計18件,裁罰金額計28萬元整。
賈淑麗指出,目前已開出處分書的18件中,有16件都是使用違法煙品,皆為未成年人;根據“健康署”調查顯示,未成年人對于電子煙的好奇和探索意愿都高于成年人。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