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向深圳IVPS科技有限公司發布了22款SMOK電子煙硬件產品的營銷拒絕令(MDOs)。
被拒絕的產品包括裝置、吊艙、霧化器和藥筒。這是該機構首次嚴格拒絕一家公司的大量硬件產品。
FDA表示,這些產品被拒絕是因為它們提交時沒有使用特定的電子煙液。
在審查了該公司的煙草上市前申請pmta后,FDA認定該申請缺乏足夠的證據來證明允許該產品的營銷對保護公眾健康是適當的,而這是2009年《家庭吸煙預防和煙草控制法》所要求的法律標準。更具體地說,申請人未能提供足夠的數據來描述成分遞送、產品穩定性和產品濫用責任。
篤行致遠 2024中國煙草行業發展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