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Recyclingmagazin近日報道,德國聯邦環境部(BDE)與消費者保護部發布了《電氣和電子設備法(ElektroG)》的修訂草案,其中也包含對一次性電子煙的處理規定。
該部門主管安德里亞斯·布魯克申(Andreas Bruckschen)表示,最新的電子垃圾處理議案有一些積極的引導性條款,然而,電子廢棄物的低回收率和在廢物處理業多次出現的電池火災問題要求的是對新電子設備規定的全面深入的修訂,而非環保部門設想的最小干預。
然而,BDE表示,對一次性電子煙的回收規定表示失望。該規定自2026年中期起,所有銷售點都必須接受一次性電子煙的回收。更為一致的做法應該是完全禁止一次性電子煙。BDE和德國聯邦委員會過去曾敦促聯邦政府為禁止電子煙而努力。此外,德國環境部長萊姆克(Lemke)去年曾呼吁在歐盟層面實施相關禁令。與比利時不同,后者已經決定從2025年開始禁止一次性電子煙,并因此在歐洲層面上產生了行動壓力,而德國卻未做出此類似的國家決定。
布魯克申表示:“這個領域的問題仍然比較大,因此現在有必要尋找大的解決方案。該部門曾多次承諾要推動產品制造商的責任制,但在當前的草案中,我們幾乎看不到這樣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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